作为局党组书记和行政主要负责人,一年来,我注意充分发挥个人的主导作用、凝聚作用和带头作用,努力从自身做起,做好表率。
一是坚持“行为规范、公正透明、运转协调、廉洁高效”,充分发挥“班长”作用,带好班子。工作中,我注重协调好班子成员之间的关系,做到善断不武断、统揽不包揽、放手不撒手、爱护不袒护、大度不糊涂,不搞“家长制”、“一言堂”,重大事项,都由党组集体决策;还注意把集体领导同个人分工负责结合起来,形成集体领导的合力。根据各个成员的专长、特点,把担子分担到班子成员肩上,使每个人都有工作压力,既交任务也赋予相应的权力,让大家都能积极大胆、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使职、权、责达到高度统一,按照分工放开手脚、尽心尽责地开展工作,心一起往民族宗教事业发展上想,劲一起往争创一流工作上使。
二是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持与时俱进,不断增强服务意识、创新意识。工作中,我把加强自身的思想作风建设,作为履行好职责的重要前提,认真学习政治理论、经济理论及政策法规,增强党性修养,提高工作水平,努力从自身做起,做好表率,当好“班长”。一年来,进一步加深了对党的路线方针的理解;通过党风廉政教育,进一步树立了严于律己、廉洁从政的思想;通过党的xx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的学习贯彻,明确了奋斗目标和努力方向,进一步坚定了在新形势下,克服困难,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的信心。
与此同时,我不断加强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法规以及业务知识学习,从实际出发,加强调查研究,探寻民族宗教工作服务全市经济建设、服务全市少数民族群众及信教群众的新途径。先后组织了民族工作、宗教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等多方面调研活动,在市政协杂志、河南省领导内参、法人维权杂志上发表了多篇调研理论文章,工作之余自己能够做到深入少数民族群众当中、宗教活动场所,广交朋友,从中了解民族宗教工作的实际状况,听取群众反映的建议和意见,及时梳理了在新形势下搞好民族宗教事务管理服务的思路,改变了自己以往在民族宗教事务管理靠单纯“听汇报、看书面材料”的状况,增强了服务意识,实实在在地转变工作作风,使“没有调查研究,就没有发言权”成为了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的第一要务。
三是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持廉政勤政,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
工作中,我深深感受到“打铁还需自身硬”这句话的重要性,领导者的个人品行,对机关作风建设影响重大。我把“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抗得住诱惑、管得住小节”作为个人的座右铭,严格执行“十大纪律、八项要求”的规定,廉政勤政,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一年来,我局制定了多项制度规定,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决不收取礼金、有价证券和其它支付凭证,决不接受可能影响执行公务的各种宴请、礼品、资金、赞助,不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和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严格执行公务活动接待、小汽车和通迅工具配备、购买和装修住房等方面的制度规定,在各类公务活动中坚持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到基层检查工作、调查研究不接受接待,从源头抓起,树立艰苦奋斗、清正廉洁的价格工作者良好形象。
“廉生勤、勤生绩”,具体工作中,我坚持把加快经济发展,促进社会稳定放在民族宗教工作的全局中考虑,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当好政府的参谋;坚决执行市委、市政府的重大决策措施,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以求真务实的态度,解决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坚持依法行政,政策公开透明,办事公道,重大事项集体研究决定;坚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团结和带领全局干部职工,拓宽思路,力求创新,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
一年来,尽管我在做好本职工作上付出了努力,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绩,得到了省、市领肯定,但仍存在诸多不足,如:对下基层钻研不够,应付日常事务性工作较多;在队伍建设和干部教育上不够全面细致;处理协调问题能坚持依法行政、民主决策,也能注重抓落实,但深入县、区基层调研不够;对同志能坦诚相待、友好相处,也能做到严格管理、不怕得罪人,但工作中缺少与同志们交流沟通等等。我深深感到,自己所做的,无一不是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部门的有效监督下完成的`,无一不是在局机关、县区各单位广大干部职工的真诚帮助下实现的。党组各成员给我的帮助和配合自不待言,各位科长和同志们(这也包括离退休的老同志)对我的理解和支持也非常多。
最后,我向大家表个态。,我决心按照市局党委的要求,在局党委的集体领导下和同志们一起,倍加努力学习,倍加努力工作,倍加珍视和维护我局已形成的良好的工作氛围,倍加自觉地接受同志们和上级的监督,更加积极主动地履行好职责,以实际行动承担起一个党委书记的职责,不辜负组织上对自己的重托,不辜负在座各位的期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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