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单位):
法定代表人姓名: 职 务: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受委托人姓名: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受委托人姓名: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现委托(受委托人)与我(单位)与的行政复议案中,作为我方委托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
委托权限如下:
□1、代为发表行政复议代理意见
□2、代为放弃、变更或撤回行政复议请求
□3、代为签收行政复议法律文书
□4、其他事项:
(委托人)签章 年 月 日
填写说明:
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行政复议事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行政复议的,应在行政复议申请书中写明委托代理人的姓名、住址,同时应填写行政复议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可根据授予受委托人的权限范围在方框中打“√”,授予1、
2、3项外其他权限的,应在“其他事项”栏中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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