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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控烟管理制度

来源:小侦探旅游网

  为不断推进我校创建“无烟学校”工作,保障师生健康,净化校园环境,根据“上海市教育系统贯彻落实《上海市公共场所吸烟条例》实施方案”的通知相关内容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如下控烟管理制度:

  一、成立控烟管理领导小组

  成立由校长担任组长,党总支书记、分管副校长担任副组长,工会主席、总务主任、政教主任、各年级组长以及学校卫生老师为组员的控烟管理领导小组。

  二、控烟管理领导小组的主要任务

  全面领导学校控烟工作,广泛宣传落实控烟制度,积极开展吸烟有害健康的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禁烟的好处,使之人人都知晓“吸烟可导致心脑血管疾病和癌症”的知识,使不吸烟成为师生员工的自觉行为。

  三、控烟管理有关规定

  1、充分利用健康教育、宣传栏、宣传橱窗、控烟海报等多种形式,开展吸烟有害健康的宣传教育,充分利用“世界无烟日”等重大活动大力开展吸烟危害性的宣传教育,教育引导全体师生珍爱健康、拒绝烟草。

  2、校园内全面禁止吸烟,校门口、门卫室、会议室、图书馆、室内篮球馆等专用场所设置醒目的禁烟标识,办公室、会议室等场所全面严禁摆放烟具;校园内做到室内无吸烟者,地面无烟蒂和烟灰。

  3、做好本校工作人员及来访人员的控烟干预工作,吸烟者做到不敬烟、不劝烟,客人递烟应婉言谢绝。发现本校师生及来访人员吸烟现象,每位师生都有义务和责任上前阻止,制止其不文明行为,并及时向学校控烟工作领导小组反映。

  4、在做好日常控烟工作的同时,加强对此项工作的检查、监督,实行严格的考核管理。控烟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定期或不定期在校园开展巡查,对禁烟控烟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四、控烟管理工作奖惩办法

  1、在学校校园内吸烟者一旦被发现,将进行劝阻和教育。发现第一次吸烟进行批评教育,第二次进行通报批评,第三次以上(含三次)每次罚款200元。

  2、经常在学校公共场所吸烟教育无效者,取消本年度评优评先资格,对严重违反学校控烟规定的,在年终考核时予以降低考核格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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