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地址:
乙方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兹就甲方委托乙方制作甲方达成以下协议:
一、项目概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项目明细:
项目名称:
⑴尺寸:
⑵设计制作:
⑶纸张:
⑷页数:
⑸色数:
⑹后道加工:
⑺数量:
单价:
总价:
三、付款方式:
(1)首期支付设计费整。合计:元
(2)设计完成后不在乙方印制的设计费用不退还。在我方印制则设计费用全额抵作印制费用。
(3)签字确认之日起支付印制费用总额的,余款于交货当日付清,不得拖欠。
四、交货方式印刷加工:
在确认打样稿后个工作日内交货。
五、印刷质量标准
1、乙方前期平面设计制作应按提供样稿之要求按时,按质完成,印刷品质量以项目概要内容为准;印刷内容以甲方签字样稿为准。甲方应负责有关内容的及时校核确认以及收货验货。
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制作的稿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最多不超过四次的样稿确认。在乙方提供第四次确认稿时,甲方应完成所有的确认修改工作。如因甲方原因在第四次确认稿后仍需要进行修改,甲方同意视修改内容额外支付每页不超过100元的改稿费用。
3、乙方不保证印刷颜色与所提供样稿的绝对一致,而应以菲林正常的印刷效果为准
4、彩色印刷品的色差范围正负应不超过样稿的15%,套印允许误差应小于0.3mm。其他如需检验的项目按国家新闻出版行业标准有关平版一般印刷品的质量标准验收。
5、甲方对印刷质量有任何异议,须在交货后三个工作日内提出,在任何情况下乙方不负责除印刷以外发行、广告的连带责任。
六、知识产权及保密
1、乙方应对甲方制作发行方式、计划严格保密。
2、乙方设计人员应自觉保护甲方提供的一切用于排版印刷的电子文档,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提供给何第三方作任何用途。
4、乙方应妥善保存杂志的所有电子设计稿件,甲方若需要,应予提供;合同终止后,乙方应将所有电子设计稿件甲方。
七、合同其它条款
交货数量同意允许正负5%的短溢装。如溢装的情况,甲方有权选择是否按合同单价接收超装之货品。若甲方不接收,乙方不得擅自赠送他人或以任何价格出售,作其他客户印刷业务参考样本除外。如短装在5%之内,乙方须按合同单价从合同总价中扣除相应金额,但不另行补足数量。如短装在5%以上,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足所缺货品。
由于政策变化、政府行政行为等人力不可抗因素原因导致其中一方无法履行合同,本合同即行终止,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八、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的有关条款,此合同未尽事项,应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2、若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并经协商无效,应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作争议解决。
3、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执行的情况,双方应友好协商延期履行,协商不成或确实无法继续履行的,任何一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同样有效。
甲方:
授权代表:
签字:
日期:
乙方:
授权代表:
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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