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筑工程施工事项多次协商达成一致,特订立本施工合同,以供双方共同信守。
一、工程概况:
1、本工程为框架结构,基础形式为独立柱基础。建筑物总层数为三层。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建筑抗震设防类别为丙类,砌体施工质量控制等级为B级。
2、工程名称:江华工业园区标准厂房工程
3、工程内容:江华工业园区标准厂房土建工程
4、建筑总面积:约㎡
二、承包范围及承包方式
1、本工程采用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质量,文明施工。
2、承包范围:
按甲方提供的建筑施工图,除本条第3款以外的全部土建工程(基础包1.5米),屋面排水、装饰等工程。
3、下列工程不包括在承包工程范围内(本分包工程应向总承包方缴纳水电费、各种设备使用费和施工配合费):
⑴中途的设计变更。
⑵该工程所产生的税、费。
⑶电梯、消防、通风。弱电和厕所隔断墙、
⑷楼梯踏步、楼地面及厕所墙地面的装饰工程;楼梯及楼地面找平。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20xx年月日,总工期个有效工作日
四、质量要求
工程质量达到国家验收合格工程标准。
五、承包价格
1、按实际建筑面积:元/㎡(含合同第二款2条承包范围及内容均在此单价之内)。单价包干费均包括施工图及合同约目定项目的全部工程量,套湖南省二00六定额估价表直接工程费(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三项之和)及部分材料价格按当地市场价计取。
材料价格:在规定的工期期限内,若材料价格(钢材、水泥、砖、砂石)超过预算价格3%以上者,经甲方确认后,其价格超过3%以上部分,予以调差;若材料价格未超过预算价格3%(含3%)时,甲方不予以材料价格调差。因乙方原因而超过约定工期期限,其未完工程量所购材料,材料价格也不予以调差。甲方供应的材料,甲方按预算价格从乙方拨付工程款中一次性扣回。
2、凡涉及到有关经济签证,施工方应在当日内请甲方代表及监理现场认可并签字,报送工程部审查盖章确认后,方可作为结算依据。未经确认盖章的签证均为无效签证。
3、凡涉及设计变更增减的项目材料,甲方按实际发生的工程量,套用二00六定额直接工程费(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三项之和)及预算所确定的材料套价,下浮5%进行相应增减工程总造价。
六、材料采购供应
1、甲方指定所供应材料及施工项目,乙方不得私自进行采购和另行承包给他人。否则甲方一概不予认可。
2、钢筋制作加工:必须现场制作,不允许场外加工[甲方同意除外]。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造成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3、对于甲方供应的材料,其材料价格以预算为准,乙方应提前一周向甲方申报计划,以便甲方采购。因乙方申报不及时,造成甲方不能及时供应材料,影响乙方施工,其责任由乙方负责。
4、乙方应加强材料的管理;妥善保管,材料的损耗超过约定及国家规定范围,其超过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担。
七、工程款付款方法及结算报审时间约定:
1、本工程除本合同约定部分分项工程及部分材料由甲方负责外,其他项目及材料采购由乙方组织施工、采购和管理。乙方从所有机械设备进场安装完毕后,甲方拨付10万元工程款(在主体工程款支付时分四次扣除)。从基础动工到主体工程封顶分四次拨款。[工程款按每次(平方单价×面积)×70%拆算],以此类推至主体封顶。甲方应在乙方浇筑完每层结构楼面板砼之日起计算,三日内将工程款拨付到位。装饰工程款按完成进度分三次拨付,即内粉刷完工后拨付10%,外墙粉刷(底灰)完工后拨付8%,外墙装饰完工后拨付拨付8%。
2、乙方在办理竣工验收合格且工程竣工资料到有关部门备案合格后,乙方在十天内将结算资料交甲方,甲方收到结算资料十天内审核完毕,然后提交业主有关部门审定,经双方对结算工程款确认后二十天内,甲方扣除预留工程总造价的1%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工程余款一次性付清。
3、工程质量保修期限为一年。保修期时间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以质监部门确认合格日期为准],开始计算保修期。乙方在向甲方提交竣工验收报告时,应向甲方出具质量保修书。
4、保证金的.返还与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对保修期限的相关规定不相抵触,在国家规定的保修期内,若因乙方原因出现的质量问题,给甲方及业主造成的损失可通过法律程序予以追偿。
八、双方职责
1、甲方责任:
(1)工程开工后如遇到村民或开发商阻工、或施工条件不足,造成不能顺利进行,或出现停工,半停工状态,其损失全部由甲方赔偿。
(2)因甲方原因造成的停水、停电、误工,超过8小时以上的,人工按每人元/天给予补贴;机械设备及脚手架摊销费另计。
(3)负责乙方进场施工前场地的三通一平和地方协调工作。负责相关证件的办理负责周边防护设施及安全负责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后期由甲方负责的配套工程需与施工方同步完成进行综合验收,如因甲方原因耽误验收时间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其结算时间以乙方完工日期为准。
2、乙方责任:
(1)根据图纸、规范、国家颁布的有关强制性标准及其他有关法负责按合同对乙方的施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指导。负责协调施工场地周边关系及施工场地内有关公用设施的处律法规组织施工,确保质量、安全、工期和文明施工符合同本合同要求及有关规定。
(2)负责处理工地内部及协助甲方处理工地外部环境的关系(费用由甲方负责),确保施工顺利进行。
(3)接受甲方的监督,对甲方提出的问题要及时落实,施工期间不服从甲方正确指挥而进行违章施工和野蛮施工,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另择队伍,施工所造成损失概由乙方负责。
3、工期延误
本工程除以下情况,其他任何原因一律不顺延工期。
(1)不可抗力(指水灾、风灾、地震、战争等自然灾害)造成工期延误,乙方不承担责任。
(2)发生延误工期的情况必须经甲方、乙方双方签字认可方能顺延工期。
九、工程质量标准及检查、验收
1、质量标准:
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规定的合格工程。
2、检查与返工:
(1)乙方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甲方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组织实施,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
(2)乙方施工未达到约定质量标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拆除不合质量标准的工程重新施工,至到施工符合合同约定质量标准,其损失由乙方自负。
十、安全文明施工
1、乙方必须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等安全规范组织施工,不得违章指挥和冒险蛮干,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监督检查。
2、乙方必须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施工用脚手架应规范搭设。
3、乙方必须确保施工现场整洁有序,道路通畅。工地严禁出现随意大小便现象,一经发现按100元/次罚款。
4、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确保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如因乙方原因发生安全意外事故,因此而产生的法律责任、直接经济损失和其他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发包人和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必须按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5、施工防护工作要求:
按规定要求设置安全网、围栏、警告标识和夜间照明灯。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发生工伤事故,甲方协助乙方处理事故,发生的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8、成品保护及工程交付要求:
(1)工程交付甲方之前,乙方负责其成品保护。
(2)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安甲方要求及时拆除、清理工棚及其他设施、设备撤出施工场地,其费用由乙方负责
十一、违约责任
1、甲方不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条文、施工规范而发生致使合同无法全部或部分履行的行为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须赔偿乙方的全部经济损失。
2、甲方不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或其他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正常施工时,乙方有权停工。而因甲方未及时支付工程款或其他原因致使乙方不能施工,造成乙方停工所发生的误工工资、周转料具、施工机械进出场、租金、材料欠款、民工工资拖欠的偿还及处罚等经济责任和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3、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或施工质量达不到国家同期验收规范要求的,使合同无法全部和部分履行时,如造成甲方一切经济损失可根据本协议条款的约定或相关规定,由乙方赔偿给甲方。工期每提前或延误一天按每天1000元对等奖罚。
十二、其他
1、根据现场条件,甲方负责提供临时水源,电源至工地并留接口,由乙方装表计量,施工现场内其余临时供水、供电线路由乙方自行解决,费用由乙方承担。
2、本工程因工期或其他原因需要采用商品混凝土,甲方应按每立方40元的差价补助给乙方。
3、乙方应按期发放民工工资,不得截留拖欠,甲方有权检查乙方该项支出,否则甲方有权直接将工资款从工程款中扣留并由甲方按乙方提供的工资单发放。
4、所有工程变更签证、工作联系单和收方记录均需甲方签证确认后方能生效,甲方收到乙方各种工程变更签证、工作联系单必须在5天内回复,如超出5天乙方未收到回复,乙方则视为甲方认可处理。
5、本合同在履行中,双方对重大事项的变更、要求或建议均必须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甲、乙双方对另一方送给的书面通知,受送方必须签收。如不签收则按照本合同约定,甲、乙双方按约定要求解除合同,必须以书面通知表达,双方协商解决。
十三、争议与调解
发包方与承包方在本合同实施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达成一致可提请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或直接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十四、以上条款甲乙双方共同遵循,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另行补充协议。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本合同自签字盖章后即日生效,工程结束,双方结算往来账务后本合同自然终止。
甲方:
乙方: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