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简称甲方)
承租方: (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后,本着平等、公平、自愿合理利用原则签订如下租赁合同,细节如下:
一、租用材料:甲方根据乙方工程需要向乙方出租门式架及配件,工
程名称地点: 深圳宝安国际机场 该工程 6m 标高约 2500 ㎡;总建筑面积约为 17500 ㎡。提供门式架及配件应满足建筑面积 6000㎡ 的需用量。
二、租用时间,总租期为 90 天(即由供货时间开始计租)超过所定期限,按所超时间另计租金,组建计租单价为:1930门架 元/月,914门架 元/月,拉杆 元/月,上下托 元/月,230接肖 元/月。(以上价钱为每件单价)
三、租金计算,以上工程按建筑面积计租即每平方米为 ¥ 元(按图纸实搭面积为准)。约 ㎡,总租金约为 元。
四、付款方式:乙方收到甲方三车货物(即约门式架3000个)时,向甲方预付租金 ¥ 元,当本工程所需的门式架及配件全部配齐时,乙方再预付甲方租金 ¥ 元。在租赁期满时,办理结算,如有丢失,在赔偿清款项后多退少补。如超期租金及材料赔偿在于清退后一个月内结算,不能超过期限,逾期每天加收3‰的滞纳金。
五、双方责任:甲方负责全部运费及装卸车费;如果在使用过程中故意损坏或丢失甲方货物,乙方必须无条件按此赔偿给甲方。1930门架 元/个,914门架 元/个, 780上托 元/个,780下托 元/个,2198拉杆 元/付,1928拉杆 元/付,230接肖 元/个。
六、甲方在接到乙方退货通知(电话、传真件、邮件均可)的次日(退货量满足1车),甲方应组织将货物退回,否则,如有丢失,乙方不负责赔偿责任,且不计租金。
七、甲方应保证出租的货物完整无损、质量无缺陷。
八、在施工的过程中如发生安全问题与甲方无关。乙方如手续或其他问题导致停工的,在租赁期满后,甲方有权收回所有货物,乙方承担相应租金及丢失货物的赔偿责任。
九、租赁期间,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按乙方需求及时把货物送到乙方现场,如因甲方送货不及时而导致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十、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甲方出租的物品转租,借用,抵押其行为无效,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利收回货物,并单方面终止合同。
十一、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若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其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三份,经双方签字盖章或盖手指模后生效。当乙方全部租赁物归还及双方结清租金、材料遗失赔偿金后,本合同自行失效。
甲方单位: 乙方单位:
代表人签名: 代表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脚手架租赁合同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合同编号: 出 租 方: 承 租 方: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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