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节日期间的消防安全,防止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县消防安全委员会要求,与你单位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
一、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强防火检查、巡查,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消除,消防重点部位要落实专人值班,消防控制室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要确保持证上岗,熟练掌握应急处置技能;
二、严格落实用火用电管理制度,活动场所内严禁吸烟和点蜡烛,严禁在室内燃放各种烟花爆竹,严防顾客携带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场所;
三、严格控制入场人数,不得超过额定最大疏散人数(录像厅、放映厅的疏散人数应按该场所建筑面积1。0人/m’计算确定;其它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的疏散人数应按该场所建筑面积0。5人/m计算确定);
四、活动庆典期间临时进行的室内装饰装修,所使用材料应严格按照《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公共场所阻燃制品及组件燃烧性能要求和标识》等国家标准要求,确保装修装饰材料燃烧性能等级符合要求;
五、严格落实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和检查制度,节前委托消防维修保养公司进行一次全面维修保养,确保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有效;
六、加强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的消防安全管理,确保营业期间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七。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灭火疏散预案,并组织全体员工进行熟悉演练,全体员工要达到消防安全“四个能力”要求。
各单位要严格落实上述消防安全措施,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确保节日期间消防安全。对发生火灾事故的,将依法追究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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