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药品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努力学习和掌握药品的质量特性和各类保管、养护知识。
2.2有权力制止不符合标准规定的配送和销售。负责对门店质量工作及药品质量行使否决权,但否决权仅限于本门店,同时必须服从质管部的裁决与否决。
2.3负责门店GSP实施情况检查考核的具体实施,提出改进的措施及意见。
2.4把好药品进货关,会同验收人员检查进货药品的质量状况。
2.5督促门店做好陈列药品按月检查记录工作,发现质量问题及时向门店经理汇报,并上报质管部。
2.6督促门店定期做好按月填报近效期药品报警表。
2.7负责对门店不合格药品进行控制性管理。
2.8检查药品陈列环境和储存条件,保证其符合规定要求。
2.9负责做好顾客意见的收集和各种质量信息的传递。积极配合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药品的监督检查工作。
2.10负责督促门店进行药品召回、退回、追回相关工作。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