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待乙方完成目标公司重组分立后,由甲方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所需人员,乙方负责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若甲方有其他人才需求,待资质变更完毕后,双方再另行协商拟定。
2.待乙方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完成后,双方协商日期,共同至工商局办理目标公司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股权变更至甲方指定人员名下。同时,乙方向甲方移交公司印章、目标公司营业执照、建筑资质证书及相关技术人员证书、税务等目标公司正常经营所需的所有证照,目标公司财务票据及报表、合同。
3.目标公司的原有员工由乙方负责妥善安置,费用由乙方承担。目标公司的注册资金认缴未缴部分由甲方负责缴纳责任。
4.签订本合同前,甲方有权对目标公司进行尽职调查,甲方发现存在对本合同项下的交易有任何实质影响的任何事实(包括但不限于目标公司未披露之对外担保、诉讼、不实资产、重大经营风险等),乙方应书面答复甲方,并陈述具体事项、性质及对风险进行评估,甲乙双方应当讨论并协商处置。
5.甲方收购目标公司100%股权前,乙方保障目标公司没有任何债权和债务,转让前的债权债务由目标公司之前股东承担,转让后的债权债务由目标公司变更后的股东承担。
6.乙方与目标公司订立合同的,乙方对该合同直接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目标公司不履行义务致使甲方受到损害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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