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消防法》、公安部第61号令、《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落实省公安厅、省教育厅关于创建“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的通知精神,全面提升学校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增强全校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提高自防自救能力,维护学校平安、和谐环境。通过此次创建,力争将我校建设成为“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
二、组织领导
(一)领导小组
1、组长:
2、副组长:
3、成员:
(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学校保卫处,成员如下:
1、主队长:
2、成员:
三、创建目标与创建要求
(一)对照验收细则,全面落实创建目标。
1、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度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人落实,防火巡查、应急疏散演练、安全奖惩等措施落实。疏散指示标志、安全出口符合消防规范。义务消防组织健全。建筑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无重大火灾隐患。
2、落实消防安全培训。有培训计划、方案和教材,教职员工懂火灾的危险性、懂预防火灾措施、懂火灾扑救方法、懂火场逃生方法。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会开展消防宣传。简称“四懂五会”。学生懂得基本的防火、报警、逃生疏散、扑救初起火灾常识。
3、落实消防安全教育。有消防安全知识教学计划和教材,将消防知识纳入教学内容。每学期开学初、放寒暑假前、学生军训期间,对学生普遍开展一次专题消防安全教育,每学年组织一次全员参与的应急疏散演练,组织一次学校义务消防队(志愿者)到消防站或消防教育基地参观体验,师生接受消防安全知识教育率达100%。选聘消防专业人士担任学校的兼职辅导员。
4、落实消防安全宣传。利用橱窗、板报、广播、网站等阵地经常宣传防火、灭火、疏散逃生等消防安全常识。每学年在周边社区与公安消防部队共同组织一次大型的消防宣传活动,向社会各界宣传普及消防知识。
(二)创建要求:
全校要积极响应,对照创建评估验收细则和创建任务分解表中的要求,认真开展创建活动,落实创建目标。要按照学校的创建实施方案制定创建工作计划,落实具体创建工作措施,组织全体师生积极参与,人人知晓,人人参与。创建办要与各单位建立创建活动联系制度,及时提供创建各方面的支持。各单位要将本单位开展创建工作的实施方案、责任人和联系人上报创建办。
四、开展创建工作的`实施方案(共分五个阶段)
按照省教育厅、省公安厅关于创建20xx年度“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的通知要求与总体部署,我校积极响应,将创建过程分为五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9月1日——9月31日):宣传发动阶段。
全校召开动员大会,学习领会创建的精神和创建的意义,形式多样地开展宣传创建,明确创建目标,布置创建的任务和要求,认真进行组织分工,详见发放的《20xx年度创建贵州省“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任务分解表》。
(二)第二阶段(10月1日——10月20日):自查自纠阶段。
全校全面进行消防安全自查自纠,落实隐患整改措施,消除隐患,部署并开展创建达标活动。
(三)第三阶段(10月21日——11月15日):自我总结阶段。
全校要与创建办检查相结合,进行自我总结评估(将自我总结评估的材料报送创建办)。在此基础上,再进一步完善、改进。
(四)第四阶段(12月底前):总结验收阶段。
创建办对照验收细则,全面总结,进行自我评估,提交创建申请。
(五)第五阶段(1月1日——1月20日):巩固发展阶段。
全校要在巩固此次创建成果的基础上,认真加以总结,进一步规范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完善和改进消防安全工作,将各项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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