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本租赁合同,约定如下:
第一条、合同标的
1、地点:
2、商铺位置:
3、商铺面积:
第二条、商铺经营权的内容
甲方将本合同标的转让给乙方使用,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力和义务。
第三条、出让期限、价款及付款方式
1、出让期限:原房东与甲方签订的租赁合同,合同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乙方受让后,将继续代替甲方向原房东履行租赁合同。甲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将合同约定商铺交付给乙方。
2、出让价款:该商铺五年经营权出让价款为(大写)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_。
3、乙方按照分期方式付款,乙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支付(大写)__________,再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支付(大写)__________。
4、现有装修、装饰、设备(详见财产清单)在甲方收到乙方转让金后全部无偿归乙方使用,租赁期满后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履行。乙方同样不向甲方做出其他补偿。
第四条、其他费用
其他费用是指:乙方向甲方支付的出让金中,包含甲方向房东缴纳的肆万元保证金。租赁期满后,房东应将此款退给乙方。
第五条、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全部经营证照
甲方需配合乙方于最后一笔转让款支付前办理过户登记。
第六条、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经营项目经营,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改变经营范围,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缴纳的出让金不予退还。
2、甲方未按期向乙方移交所出让商铺时,属甲方违约,乙方有权向甲方追索拖延期间的迟延履行金500元/日。超期三十日未交付者,视为根本违约,甲方除应继续履行交付标的的义务以外,还应按照出让总价款的30%赔偿违约金。
第七条、免责条款
1、本合同履约期间如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的原因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甲乙双方均无权向对方提出赔偿要求。
2、如遇到国家和政府整体性改造和商场重大改扩建须拆除该商铺时,本合同可以随即终止,甲方应将未履约完的剩余出让金(不计利息)退还乙方,并按照市场折旧酌情补偿乙方的铺位装修成本。
第八条、其他事项
1、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对合同约定期限的'商铺经营权交易即告完成,甲方不再负责调换和退款。
2、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合同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共计四页,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签字后合同生效。
甲方:
委托代理人:
电话:
合同签订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
委托代理人:
电话:
合同签订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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