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本协议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叉车租赁服务协议,有效期为拟定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一、 本协议以乙方未购置起重式叉车为生效前提,当乙方自行购置叉车即视为和平解除本协议。
二、 乙方因生产需要向甲方承租叉车租赁服务(以下简称叉车服务),甲方按乙方实际生产所需提供 不同吨位叉车服务。
三、 乙方向甲方承租叉车服务,甲方向乙方收取叉车服务费用,数量单位以台计,其收费标准如下:
1)当次加收 元。
2)当次吨起重搬运第一台以标准收取,当次每增加一台加收
四、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为乙方提供证照齐全有效,技术状况良好的服务使用车辆。
2)甲方在收到乙方叉车租赁服务请求应尽快予以响应,并安排叉车服务。
3)甲方有责任、义务为乙方提供良好的叉车服务质量,完成乙方设备摆放要求。
4)乙方在协议有效期内不得承租非甲方指定以外其他叉车服务。
5)甲方在协议有效期内发现乙方雇佣其他叉车服务,甲方有权对乙方违约行为进行追偿。但不包括甲方不满足乙方通报叉车起重吨位要求,或由甲方指定叉车服务,本协议第三条款收标准已不再适用且双方对服务费用存在异议的情况下。乙方可自行承租其他叉车服务。
6)甲方以月结方式按时收取相应叉车服务费用。乙方未按时支付服务报酬,甲方有权中止叉车服务。
五、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 乙方在承租叉车服务前应向甲方具体说明需起重搬运货物体积大小及重量吨位。
2) 乙方应按时清付甲方叉车服务费用,不得任何形式拖欠。
3) 乙方在协议有效期内不得承租非甲方指定以外叉车服务。但不包括第四项,第五条情形。
4) 乙方在承租甲方叉车服务时,由甲方叉车技术原因或叉车性能不符吨位起重要求,致使乙方设备搬运过程中摔落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一力承担。乙方有权进行追偿。
六、 甲方在接到服务请求赶赴工作场地期间,应自觉遵守安全交通法规,并承担由于违章、违法、肇事等行为所产生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乙方不负担任何费用及连带责任。
七、 本协议一式贰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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