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财政支出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xx〕34号)、《湖南省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湘财绩〔20xx〕7号)等文件精神,受常德市武陵区财政局委托,湖南里程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对20xx年-20xx年学前教育幼儿资助资金开展绩效评价。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1.项目背景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加大财政投入支持学前教育发展的通知》(财教〔20xx〕405号)和《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的意见》(财教〔20xx〕410号)精神,进一步完善国家资助政策体系,积极推进学前教育发展,切实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问题,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于20xx年12月颁布了《关于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的通知》(湘财教〔20xx〕75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实施学前教育资助制度,实现资助政策在各类教育的全覆盖,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教育强省的客观要求,是优化教育结构、加快发展学前教育的有效手段,是健全公共财政服务体系、保障教育公平的重要举措。《通知》对建立学前教育的原则及主要内容进行了明确,对资助制度的实施提出了工作要求。
为做好学生教育资助工作,20xx年武陵区设立了学前教育幼儿资助专项资金,成立了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承担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相关工作,项目主管单位为武陵区教育局。
2.项目主要内容
设立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园入园补助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在园幼儿。实施范围为武陵区内公办幼儿园和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平均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元,分为春季和秋季两个学期,每生每期500元。
3.项目实施情况
(1)家庭经济困难幼儿的认定
家庭经济困难幼儿的认定分为直接认定和审核认定两种情形。
①直接认定
对建档立卡脱贫户学生(原扶贫部门认定)、农村或城市低保(民政部门认定)、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残联认定)、特困供养学生(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民政部门认定)、边缘户子女(原扶贫部门认定)五类幼儿(以下简称“五类幼儿”)提供相关部门认定证明资料交幼儿园进行直接认定;
②审核认定
对上述五类幼儿以外的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幼儿按照个人或监护人到所在幼儿园申请,经幼儿园认定、结果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幼儿园将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名单按要求格式汇总造册,上报区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同时将困难幼儿申报、评议、认定等资料建档造册。
(2)资助资金的发放
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000元,分为春季和秋季两个学期,每生每期500元。20xx-20xx年度发放又分为以下几种情形:
①20xx年春季,区教育局审核各幼儿园上报的资助名单后提交至武陵区财政局,由武陵区财政局直接发放至各幼儿园;
②20xx年秋季至20xx年春季,区教育局审核各幼儿园上报的资助名单后提交至武陵区财政局,武陵区财政局将一般困难补助发放至各幼儿园,建档立卡补助发放至乡财政中心专户;
③20xx年秋季,区教育局审核各幼儿园上报的资助名单后发放,分三种情况:一是武陵区芦荻山乡、丹州乡、河洑镇三乡镇户籍的所有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资助金由区财政局通过惠民惠农一卡通系统发放;二是公立幼儿园由财政直接拨付给幼儿园,由幼儿园发放;三是其他由教育局拨付到幼儿园,再由幼儿园发放。
20xx年-20xx年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资助明细如下表:
略
4.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
20xx年-20xx年预算安排380.60万元,各年度预算安排及资金来源情况如下表:
略
20xx年-20xx年实际到位资金375.10万元,共计发放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补助375.10万元。
详见附件1:专项资金使用明细表。
(二)绩效目标
1.总体目标
加大动态管理力度,对符合条件的家庭困难经济幼儿实现“应补尽补”,及时发放入园补贴,帮助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解决入园困难问题。
2.20xx-20xx年度目标
(1)产出数量
学前教育阶段五类贫困家庭幼儿覆盖率100%,应补尽补。
对受助幼儿人数按在园总数的7.5%进行动态管理,增减控制在10%以内。
(2)产出质量
补助的申请、认定、发放符合文件规定,发放合规率100%。
(3)产出时效
春季、秋季两期均在本学期内发放,资助经费发放及时率100%。
(4)产出成本
资助标准500元/人/期,按春季、秋季分别发放。
实际支出与预算的偏离度控制±10%以内。
(5)社会效益
受助幼儿家长政策知晓率100%。
因贫未入园幼儿人数为0。
(6)可持续影响指标
学生教育资助年限≤3年。
(7)满意度
受助幼儿家长满意度≥90%。
二、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湖南里程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接到武陵区财政局委托后,成立了绩效评价小组,结合项目的特点制定了绩效评价方案。根据拟定方案,评价小组于20xx年8月至10月进行了现场评价。现场评价过程中,实施了听取项目情况介绍、收集和核实相关资料、核查财务会计记录等程序,按幼儿园规模、受助人数及区域等因素选取了24家幼儿园,涉及经济困难幼儿补助3033人次,抽查比例在40%以上,对补助对象进行了档案核查和电话调查。经综合分析并与区教育局沟通交流后,形成本评价报告。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经综合评价,该项目得分81.34分,评价等级为“良”,扣(得)分明细如下:
(一)决策指标
总分20.00分,实得18分,扣2分,扣分明细:
未设置资助人数或资助比例、补助发放合规率等核心指标,扣2分。
(二)过程指标
总分20.00分,实得14分,扣6分,扣分明细:
申报表填列不完整,发放佐证资料不齐全,评分标准不统一,扣2分;
资料不齐全且未整理归档,扣2分;
项目实施人员条件存在不符合规定的情形,扣2分。
(三)产出指标
总分30.00分,实得20.34分,扣9.66分,扣分明细:
20xx年资助比例增减率超过20%,扣1分,20xx、20xx年增减率在10-20%,各扣0.33分,合计扣1.66分。
补助发放合规率100%未完成,存在申请表填写不完整、部分幼儿园未入户核实、未经民主评议及幼儿园审核认定等情形扣6分。
经核查教育局延期发放共35人,经核实主要为其他部门摸排数据滞后所致,酌情扣2分。
(四)效益指标
总分30.00分,实得29分,扣1分,扣分明细:
电话调查受助家庭,3位受访者表示不清楚政策,政策知晓率94%,未完成政策知晓率100%的目标,扣1分。
详见附件2:预算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评分表。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
1.项目立项
该专项根据《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的通知》及相关规定设立,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要求,属于部门履职所需,立项依据充分。
2.绩效目标
20xx年-20xx年区教育局填报了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但绩效目标设置欠完整,未设置资助人数或资助比例及补助发放合规率等核心指标,绩效指标欠细化量化。
3.资金投入
20xx年-20xx年年度预算按上年平均在册幼儿园人数的7.5%确定,预算测算依据充分,按标准编制。
(二)过程情况
1.资金管理情况
(1)资金到位率
项目20xx-20xx年三年预算合计380.60万元,实际到位375.10万元,三年综合资金到位率99%,实际支出与预算的偏离度在10%以内,目标完成。
(2)预算执行率
三年应到位资金375.10万元,实际到位375.10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3)资金使用合规性
资金使用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未发现截留、挤占、挪用、虚列开支等情况。
2.项目实施情况
(1)管理制度健全性
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xx〕16号)要求,省教育厅等八部门联合制定了《湖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办法》对项目进行管理。每学期下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幼儿)资助工作的通知》,规范学前教育资助工作,管理制度健全。
(2)制度执行有效性
根据现场核查,存在部分申请表填列不完整,发放佐证资料不齐全,评分标准不统一、档案资料归集不完整,部分幼儿园受助幼儿资料缺失情况。
(三)产出情况
1.产出数量
截至20xx年12月31日止,资助家庭困难经济幼儿7502人,其中20xx年2420人、20xx年2572人、20xx年2510人,春、秋两期受资助人数占在园总人数7.5%,增减控制在10%以内。20xx年-20xx年资助比例均超过指标值7.5%,且增减比率未控制在10%以内,三年均未完成目标,具体明细如下:
略
五类生家庭幼儿实现资助全覆盖,目标完成。
2.产出质量
现场核查发现,有部分幼儿园未入户核实幼儿家庭的经济情况;部分申请表未经民主评议、学校初审意见;《一般困难家庭幼儿申请表》部分幼儿园填写不完整;补助发放的合规率100%目标未完成。
3.产出时效
经统计,20xx年-20xx年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补助支出中延期发放35人,经核实主要为其他部门摸排数据滞后所致,发放及时率100%目标未完成。
4.产出成本
人均资助标准为1000元/年,分为春季、秋季每学期发放500元,目标完成。
20xx年-20xx年实际支出与预算的偏离度分别为-5%、3%、-3%,实际支出与预算的偏离度均在±10%以内,目标完成。
(四)效益情况
1.社会效益
根据调查问卷统计,受助幼儿家长政策知晓率为94 %,目标未完成。
20xx年-20xx年共发放了7502人次幼儿入园补助,通过发放幼儿入园补助有利于促进我区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及时接受学前教育,切实保障了幼儿受教育权,未发现因贫未入园幼儿,促进了社会的文明、和谐与稳定。
2.可持续影响
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受资助年限均在3年以内。目标完成。
3.满意度
项目调查分幼儿园随机抽查资助幼儿65名,以给幼儿家长打电话的方式进行问卷,取得有效调查问卷50份,经统计分析,资助幼儿家长满意度为91.6%,目标完成。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1.健全机构,资助工作常态化
武陵区教育局高度重视学生资助工作,为资助中心配足了3名工作人员,有专门的办公场地,设备齐全,资助宣传、系统管理、档案管理、大学生源地贷款、高中、职中、幼儿入园补助的发放均有专人负责。
武陵区内各幼儿园均设有资助专干。全区上下形成了“贫困学生有人爱、助学工作有人抓、助学活动有人管”的工作格局,幼儿资助管理逐渐工作迈上了常态化、规范化“轨道”。
2.强化宣传、资助工作阳光化
资助中心通过会议、文件、微信群等渠道,把国家及省市学前教育资助政策及时贯彻到各幼儿园,各幼儿园及时在园宣传资助政策,公布资助标准,按规定公示受助名单等。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1.绩效目标管理待加强
绩效指标设置与总体目标的匹配性存在一定偏差。单位填报的绩效目标申报表主要设置了学前教育阶段建档立卡等贫困家庭幼儿资助覆盖面、平均每生每年资助金额、资助经费及时发放、预算偏离度等指标,未设置资助人数或资助比例、补助发放合规率及受助学生家长政策知晓率等核心指标。
原因分析:区教育局对绩效管理重视不够,对绩效管理方面的培训不到位。
2.资助对象认定程序不规范
家庭困难幼儿的认定工作是项目的核心程序,项目管理在个人申请、幼儿园认定、结果公示、建档备案等方面都存在不规范的情形:
(1)申请表填写不规范
《家庭经济困难幼儿申请表》普遍填列不完整,佐证资料缺失,家庭成员职业、年收入、健康状况及家庭人均年收入未填列,已填列的存在逻辑错误,勾选的类型与台账不符,抽查的24家幼儿园均存在申请表填列不完整、不规范的情形。如天才幼儿园曹祉睿20xx年春季申请表中家庭成员工作单位填列无,职业、年收入、健康状况均未填列,在家庭人均年收入中填列30000元; 新雅培幼儿园严可馨20xx年春季申请表中除填列姓名与性别外,其他均未填列,且无任何佐证资料。
(2)幼儿园认定程序不到位
部分幼儿园认定未入户调查,无民主评议和学校初定意见,且打分随意。如希望幼儿园肖雪菡、孙若冉、丁书琪,小哈佛幼稚园陈思妙、陈松麟,荷塘月色幼儿园李欣妍、高浩然等申请表中民主评议意见和学校初定意见均未填列;丹砂幼儿园20xx年只有张智翔、周长入户走访,其余为受助幼儿家长提供照片;丹州荷花幼儿园入户照片由幼儿自行提供;20xx年爱心幼稚园资助幼儿20人,困难程度测评得分均在90分以上,按常德市学前教育幼儿家庭经济困难程序测评标准,普遍得分90分以上,既不可能也不可行,打分随意,流于形式;芦山多乐幼儿园20xx年春季补助沿用20xx年资料,未入户调查和重新测评。
(3)结果公示未拍照留存
荷花幼儿园、荷塘月色等幼儿园结果公示未拍照留存。
(4)建档备案资料缺失
皂果、荷花等幼儿园未对家庭困难幼儿申报、评议、认定等资料建档造册。
原因分析:各幼儿园对资助工作重视程度不够,责任心缺失。
3、资助中心档案管理待完善
资助中心未按资助工作要求,对家庭困难幼儿申报、评议、认定等资料建档造册,并分年、分学期进行管理。
4、资助款发放不规范
20xx年秋季教育局将春蕾幼儿园资助款17500元转入陈建英个人账户、北方之子幼儿园资助款2500元转入严丽花个人账户,付款时未注明幼儿园名称,幼儿园未出具付款委托函。
5、产出目标未达成
资助比例、补助发放的合规率、资助经费及时发放率、受助幼儿家长政策知晓度四项绩效目标未完成。
20xx-20xx年应补尽补五类幼儿按学期补助为1122人次,仅占资助总人次的15%,占在园总人数的1.28%,而 20xx年资助比例为8.26%,20xx年资助比例为9.05%,20xx年资助比例8.4%,均超过了目标值(文件和预算中均规定为7.5%),且偏差在10%以上。
原因分析:资助中心对资助工作重支出轻管理,审核把关过于依赖幼儿园。
六、有关建议
(一)加强绩效目标管理
建议根据项目特点,补充设置业务管理过程中的资助比例或人数、补助发放合规率、政策知晓率等指标,提高业务人员的绩效管理水平,不断完善绩效管理。
(二)加强对幼儿园辅导与培训
组织幼儿园进行资助工作的.培训,督促幼儿家长如实、正确填写家庭状况,幼儿园按程序进行入户调查、民主评议,严格把关经济困难幼儿的认定工作,并加强档案管理。
公告公示时,应注意保护幼儿隐私,建议对幼儿姓名中一个字用字母或符号代替,维护幼儿人格尊严,更有利于幼儿健康成长。
(三)严格审核把关幼儿园报送的资料
加强资助中心审核把关意识,让资助款帮助到真正有实际困难的幼儿。
(四)多部门联动,加强动态核查工作
资助中心统筹指导所属幼儿园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基础信息库,并与民政、扶贫、残联等部门形成联动机制,实现信息对接共享。
加强动态核查工作,资助中心定期随机抽取一定比例的家庭困难幼儿,通过函询、走访等多种渠道核实其家庭状况,如发现不符合认定条件的,一经查实,要及时取消该幼儿的认定资格,并追回其已获得的相关资助资金。
(五)加强档案管理,规范档案查阅流程
加强档案管理,为保证幼儿资助信息准确、完整和连续,资助中心建立资助档案专柜,将幼儿资助申请表、受理结果、资金发放等有关凭证建档造册,分年、分学期进行保存。
规范幼儿资助信息的查阅、复印、流转、公示、存档等工作流程,严格规定资助信息的使用权限,不得泄露幼儿资助信息。
(六)加强政策宣传,提高政策知晓度
通过电视、电台、报纸、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对资助政策进行公示解读,含资助范围、比例、标准、程序等,提高政策知晓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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