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7月15日我行组织全体员工认真学习了“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做好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工作”的通知。我行员工积极讨论,严格按要求对本行涉及的金融信息保护工作进行自查自纠,现就对具体自查自纠情况汇报如下:
一、检查本行是否强化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和银行业金融机构法制意识,是否依法收集、使用和对外提供个人金融信息。其中所指的金融信息是指个人身份信息、财产信息、账户信息、信用信息、金融交易信息和其中衍生的一些信息等。
二、检查本行在收集、使用、保存、对外提供个人金融信息时,是否严格遵守法律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个人金融信息保护,是否有信息泄露和信息滥用的现象。
三、检查我行是否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对查易发生个人金融信息泄露的环节是否充分排查。
四、检查我行是否篡改、违法使用个人金融信息等。
依照人行相关规定我行对相关业务逐一对照自查。通过自查,发现我行涉及个人金融信息的业务基本落实到位,不存在违规行为。但是,在以后的工作中我行仍旧要加强对个人金融信息的保护,明确各岗位和人员的管理责任,加强个人金融信息管理的权限设置,形成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的管理机制,切实防止信息泄露和滥用事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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