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建设工程监督站:
我单位接到“关于做好全市建筑节能自查工作的通知”,现对在承建的秀山湖壹号公馆一期一标段工程进行自查整改。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秀山湖壹号公馆一期一标段工程
2、工程地点:旅游大道与秀山路交叉口
3、建设单位:秀山房地产开发公司
4、设计单位:福建广宇建筑设计研究院
5、监理单位:安徽天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6、施工单位:福州第三建筑工程公司
本工程为住宅楼工程,框架剪力墙结构;1#、2#、9#、10#、11#楼为18层,3#、5#、6#、8#、16#楼为11层建筑类别为二级;耐火等级地上为二级,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屋面防水为二级,设计施工年限为50年。
二、执行标准与节能措施
根据《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134-20__J955-20__,按照夏热冬冷地区建筑热工性能应符合的各项规定的要求进行节能设计和计算,本工程在保证相同的室内环境参数条件下,与未采取节能措施前相比,总能耗达到减少50%的目标。
本工程混凝土平屋面采用30厚酚醛防火隔热保温板,外窗采用塑钢5透明+12A+5透明中空玻璃;砌体外墙采用自保温混凝土砌块,内墙采用煤矸石烧结多孔砖;外墙采用柔性抗裂保温腻子。
外门窗玻璃的光学热工性能以及整窗传热系数采用的是《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节能专篇》门传幕墙6.3.1和6.3.3条提供的各项数据。
三、施工情况
目前一期3#、5#~8#、16#楼内外墙砌体已完成,5#、6#、8#、16#楼外墙保温抗裂腻子施工,1#、2#、9#~11#楼砌体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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