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房东(丙方):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饭店永久性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丙方同意甲方将自己位于 的饭馆转让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
二、该饭馆房屋产权人为丙。丙方与甲方签订了租赁合同,租期到 年 月 日止,(年租/月租)为 元人民币。饭馆交给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向丙方履行该租赁合同,自 年 月 日起交纳房屋租金及该合同约定的其他费用。
三、饭店现有装修、装饰、所有设备在甲方收到乙方转让金后全部无偿归乙方使用。
四、乙方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转让费共计人民币大写 元,上述费用已包括甲方交给丙方的房屋租金、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甲方剩余的房屋使用权归乙方所有。
五、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事项。
六、乙方在接手经营后,可对饭店进行装修和改造,相关费用乙方自理。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丙方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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