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关于车辆买卖事宜,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共识,以利共同遵守。
备注:具体条款:
一、交货地点和方式: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地点取车预计交付日期:乙方应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车款支付至甲方指定的账户。甲方确认车款已足额到达后,乙方可在约定日期取车。
二、付款方式:在签订本合同时,乙方应支付上述定金,并在预计交货日期前将余款支付至甲方指定的账户。在甲方确认全额付款已经到达后,乙方可以在约定的日期取车。
三、车辆设备:详见附件(共一个附件)。
四、汽车价格以接车时工厂公布的价格为准。车价不包括:车辆购置税、车辆保险费、牌照杂费等。
五、车辆验收标准:乙方接车时按照新的车辆标准一起验收车辆。
六、不及物动词甲方应在车辆到达商店后三天内通知客户付款并取车。乙方逾期不提,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取消乙方押金,车辆另行分配。
七、保修:乙方自取车之日起享受两年无里程车辆保修服务,保修范围以当时奔驰公司全球保修范围为准。车辆必须定期到有牌照的奔驰服务中心维修或保养,以确保车辆的有效保修要求不受影响。如果保修期内规定的维修或保养工作未能定期或及时在许可的.奔驰服务中心进行,保修要求的有效性只能在制造商检查后确定。
八、甲乙双方交付车辆后,甲方应根据海关工作进展情况提供以下文件:进口货物证明原件、商品检验单、汽车销售发票。如果乙方购买的车辆为国产车辆,甲方应提供货物证明原件、商品检验单和汽车销售发票。
九、其他条款:
在乙方支付所有车辆费用之前,甲方有权处置本合同项下的车辆。卖方应在交货日期内将车辆交付给买方,但买方不得因影响交货日期的不可抗力而拒绝接收货物。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泉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这份合同总共一页。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由双方代表签字(或盖章),甲方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 _ _ _ _ _ _ _ _
乙方(公章):_ _ _ _ _ _ _ _ _
法定代表人(签名):_ _ _ _ _ _ _ _
签约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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