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广泛宣传,做文明交通传播者
积极发挥自身影响力,深入广泛开展交通安全、文明交通理念宣传,协同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及实践氛围。
二、积极行动,做文明交通参与者
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确保“双报到”工作落地、落实,发动在职党员积极参与社区路口志愿服务执勤工作,主动参与文明交通行动。
三、门责到位,做文明交通维护者
确保落实门责制工作,文明交通从我做起、从身边做起,确保单位所在地周边:公共环境干净整洁、交通秩序井然有序。
四、资源共享,做文明交通助推者
统筹整合现有资源,在能力范围内主动开放停车场地、公共广场、宣传阵地及其他资源,为社会提供错峰停车、公益宣传、便民服务等便利。
五、率先垂范,做文明交通引领者
倡议全国、市级文明单位以承包市、区级示范路口等形式主动参与文明交通行动;积极发动党、团员及青年职工加入文明交通志愿者队伍,发挥全国、市级文明单位表率、引领、示范作用,带动其他区域单位共同参与文明交通创建工作。
文明城区,你我共建;文明交通,你我践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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