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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机器设备买卖合同

2024-04-25 来源:小侦探旅游网

  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

  名称:签约代表:

  注册地址:

  营业地址:

  电话::

  乙方:____酒店设备工程有限公司签约代表:

  注册地址:__市杨浦区隆昌路__号

  电话:021-________

  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责任,经双方协商一致,甲、乙双方同意签定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一.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

  设备和材料交付地址:;

  设备和材料进场日期:;

  工程期限:;

  乙方承接甲方工程项目中的,该项工程所需的设备符合国家生产许可标准、其他相关配套设备和必要工程材料由乙方负责提供,具体以本合同附件《设备报价清单》(见附件一)所列项目为准。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供符合国家有关规范的图纸作为本合同附件(见本合同附件二),在合同签定后两个工作日内提供有关现场工作人员指导设备摆放位置。

  二.设备和材料、价格及有关说明:

  1.乙方提供的所有设备、材料等由乙方负责生产,并需经甲方审核验收和认可。其名称、数量、规格等设备参数详见《设备报价清单》,乙方应保证其生产并提供给甲方的所有设备、材料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

  2.本合同工程总价款(包含《设备报价清单》所列设备的价款)为:RMB元,大写人民币:元整

  3.甲、乙任何一方,不能随意更改确定的设备,如果确需变更设备,需及时向另一方提出,在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后,方能更改。(品牌、型号、材质、规格、数量等,见附件一明细表验收)。

  三.付款方式

  付款分三次进行

  付款%

  金额

  1.合同签订后

  本合同工程总价款30%作为预付款

  2.设备交货至现场并安装完毕,经甲方确认验收合格后

  本合同工程总价款60%

  3.质量保证金于质量保修期满后

  本合同工程总价款10%

  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账户和相关信息的准确:

  开户银行:

  账户:

  开户行行号:

  四.交货及现场条件

  1.合同签定生效后,甲方要为乙方提供设备进场的必要条件,乙方保证安装调试完毕,并能交于甲方使用(需甲方验收合格后,再行使用)。

  2.由于甲方原因要求乙方推迟发货,甲方需提前3天用书面形式通知乙方,遇特殊情况应当在发货之前及时通知。

  3.乙方在设备进场过程中,甲方要为乙方提供设备进场的必要条件,如电源、照明、电梯的开通等。

  4.乙方的设备按合同时间进入甲方现场后,甲方需指定代理人:到现场验收签字予以确认。

  5.乙方需对甲方现场的装饰面、设备等进行保护,如有损坏需乙方进行赔偿。

  6.施工中窗体、墙体开洞修复由乙方负责。

  五.检验与验收

  1.乙方在设备出厂前对设备的质量、性能规格进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货物的质量合格证书(定制产品例外)。

  2.甲方代表在验收检验时,如果发现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时,应作好记录,并由双方代表签名,各执一份,作为甲方向乙方提出整修的依据,如果质量问题严重,甲方代表有权拒收,所产生后果由乙方负责及调换。

  3.合同内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7天内甲方应组织验收。(除非甲方在此期间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并获乙方同意,否则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期限按时向乙方支付相应货款)合同内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15天内甲方无正当理由仍未组织验收,也未向乙方递交书面要求并获乙方确认,将视作默认验收合格(乙方在此之前需主动提醒甲方),甲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期限按时向乙方支付货款。

  4.如因乙方提供的产品质量引起的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六.工程要求

  1.质量标准:符合环保验收标准;(环保、环评需另计费)。

  七.服务

  1.质量保证期(“质保期”)为安装调试合格之日起12个月,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进行无偿维护,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免费更换工程相关设备、设施;保证期内乙方提供24小时保修服务及定期检修。保修期内设备(包括自制件和外购件)如发生故障,除甲方人为造成的损失外,均由乙方免责免费修理,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人为因素等造成需收合理成本费用)。

  2.在以上保修期内,乙方应在接获甲方报修通知后24时内提供维修服务;紧急修理应于8小时内进行。

  3.在质量保证期结束后,乙方仍应向甲方提供设备修理及维护服务,但甲方需支付合理的维护费用。

  4.合同设备调试完毕后,乙方免费为甲方有关人员进行设备操作和维护的培训。

  八.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货款,每逾期一天则应向乙方支付应付货款总额的3‰作为滞纳金(乙方应于应付货款到期之日前主动提醒甲方)。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付至全部货款90%之前,该合同所提供之产品所有权归属乙所有。

  2.乙方没按照合同交货期规定按时交货,每逾期一天则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的3‰作为赔偿金,超过7天,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向乙方追索其他经济损失(甲方原因需延期交货除外)。

  3.乙方未在合同约定的工程期限内完工,每逾期一天则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作为违约金。

  3.乙方不得随意更改产品的材质,规格,数量,板材型号,板材厚度。如有违反,乙方应赔偿甲方合同总价款的20%作为违约金。

  4.如甲方接到报修后24小时内或紧急维修,乙方(供货方)没有按时到达进行维修,引起的所有责任由乙方承担。

  九.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执行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在平等的基础上协商解决;协商未成,任何一方应当向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在施工期间,乙方应承担对其人员的人身安全的管理责任,督促工程人员安全施工,一切安全责任事故由施工方自行承担。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监督和提出意见,乙方应予以注意。

  十一.其他约定

  1.合同附件经双方盖章或签字,作为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乙方收到甲方预付款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授权代表人:授权代表人: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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