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和《辽宁省城镇房产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经出租方和承租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协议内容如下:
一、甲方将坐落于_____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月租金_____元,上达租_____月,共计人民币_____元。租期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终止协议收回住房,并且不予任何赔偿:
1、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乙方利用承租的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乙方将房屋结构设施毁坏,按时价向甲方赔偿的。
三、乙方在承租期间所承担的费用:电费、水费、煤气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卫生费等费用。
四、乙方应向甲方交纳_____元租房押金,防止各项费用超支。房屋承租期满,结算各种费用后,差额部分归还乙方。
五、乙方在租房期满前一个月内向甲方提出续租或终止本协议,如逾期不提出或不搬出的,甲方有权扣收保证金,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或执行,甲方因此所受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人(盖章): 承租人(盖章):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承办人: 承办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电话: 电话:
担保人(盖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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