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条例》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以下条例: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平罗县红崖子工园区 废料原料库、物流道路、地磅及磅房、事故应急水池、隔离金属栏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二、工期:
经甲乙双方协商,本工程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结束,总工期为 天,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如战争、地震、雨天、五级以上大风等)工期顺延。
三、质量及技术标准:
所有材料须达到合格,由甲方人员现场检验,施工质量达到安全使用要求标准。
四、双方责任:
1、按原则应由甲方提供施工图纸,经双方商议,工程设计及图纸均交由乙方负责,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提供原材料堆放场地;无偿提供施工用水用地,人员住宿,提供电源及电表箱以上的电线,配合乙方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
2、乙方认真领会图纸要求,按图施工,如需变更增加施工内容,可联系沟通,但费用由甲方承担,在施工过程中,乙方要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工程质量确保合格。
五、工程内容及付款方式:
1、工程总价:
2、工程分类:
3、分期付款:
(1)合同签订后,乙方进场施工甲方预付总工程款的 %, 。
(2)主体工程施工完毕后,甲方付总工程款的 %, 。
(3)工程竣工、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付总工程款的 %,。
(4)余下 为工程质保金,质保期为一年,即 ,待工程质保期限一年到期后,无质量问题后由甲方一次性付清。
2、若因甲方拖欠工程款,影响工程进度,造成乙方停工、窝工损失,应由甲方承担。
六、安全施工:
乙方工人进入工地,必须遵守工地安全规范,统一安排,自备安全用品,高空作业时,必须系安全带,佩戴安全帽,使用电气设备要规范,必须安全可靠,特别是室外用电要防水、接地,配电箱要配备漏电保护器,确保安全施工。
七、开工及延期开工:
1、乙方按合同约定的工期开工。
2、因甲方原因不能按合同约定的工期开工,甲方应在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前2日以书面的形式通知乙方,推迟开工日期,并相应顺延工期。如甲方没有提前通知乙方,给乙方造成的开工损失由甲方承担。
八、工程质量:
1、乙方对钢结构工程的施工安装质量和其提供的材料、制作的构件质量负责。
2、乙方严格按施工要求和相关规范制作施工。
3、甲方应按钢结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对分项、分部工程质量进行评定。钢结构工程构件安装完工时,应通知甲方进行签字验收。
4、工程保修期为一年。在质保期内,如有工程质量问题乙方应给予及时维修。
5、工程结束后乙方向甲方开具能抵扣的增值税发票。
九、争议: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工程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或直接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二份。工程结算完毕后,付清工程款后,此合同自动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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