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人(甲方):桂林市市政建设有限公司福利路工程项目部
出租人(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神钢260挖掘机包月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一、承包范围及内容:
1、承包时间从20xx年8月1日至20xx月8月31日止。
2、神钢260挖掘机包月,月租24000万,包250个小时,超过250个小时按每小时96元计费,补足给出租方。
二、付款方式
每月月底支付100﹪月租费用。
三、双方责任
1、甲方提供机械操作人员及机械燃油。
2、乙方负责机械所有的保养、维修费用。
3、乙方自行负责机械的保管。
4、其他未尽事宜友好协商。
四、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 甲方签章:桂林市市政建设有限公司福利路工程项目部
乙方签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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