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人: 联合会(简称)
承包方: 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简称乙方)
本工程甲方愿意将石城县重度残疾人托养中心、康复中心建设工程用地的浆砌石挡土墙这一项目承包给乙方,为了确保工程能如期顺利完成,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同意签订以下合同条款:
1工程内容
1、工程名称:石城县重度残疾人托养中心、康复中心建设工程用地的石挡土墙工程。
2、工程地点:石城县重度残疾人托养中心、康复中心建设工程用地。
3、工作内容:挡土墙基坑土方开挖、土方清除(挖机开挖剩余土),挡土墙基础砼工程,挡土墙人工支砌,包括面石打凿、支砌、勾缝、压顶、做沉降缝、泄水孔等工作。
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方式
3承包单价:上述工程内容按江西省《04》清单计价结算,人工、材料按工程所在地造价管理中心的信息价计算。
4计算方法:
乙方完成工作量据实计算。
5付款方式:
1、本工程按进度分阶段付款。挡土墙基础完成后,支付基础工程价款的80%,挡土墙主体完成一半后,支付完成工程量价款的80%,挡土墙全部完成后,支付完成工程量价款的80%。
2、结算工程量以乙方经监理签证的并经甲方代表认可的合格工程量为准。
3、工程验收合格后付造价的95%,余款留做工程质量保证金。待工程验收合格运行一年后无质量问题付清。
6工期:45天
7质量标准
按规范要求达到验收合格标准。
8双方的权利及义务
1、甲方负责协调设计、地勘、监理关系。
2、乙方必需按照相关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施工,确保所施工工程质量,如因乙方施工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所导致的返工、停工所造成的材料及其他损失均全部由乙方负责。
3、乙方施工期内,甲方有权利随时对乙方施工工程质量、安全问题进行督促、检查。对存在严重质量、安全问题并经甲方多次提出后仍不不整改的,甲方有权要求其退场,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甲方概不负责。
4、乙方的所有人员由乙方负责管理,施工期内的工作安全事故,及休息时间所发生的打架斗殴、酗酒闹事、偷盗等一切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与甲方无关。所产生的一切损失及法律后果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9本合同自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希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10本合同一式三份,自签订日起生效挡土墙完工验收后,付清工程款自行失效;
甲方:联合会乙方: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代表人或委托代表人)(代表人或委托代表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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