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经过甲、乙双方商议,现就有关门市房租赁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守执行。
一、租赁场地为。
二、租赁期从 年 月 日甲方为乙方提供五年。房租金随行就市。年租金为 元。乙方如果不按时付清租金,甲方可收回房产,乙方违约所造成的经济损失责任由乙方负责。
三、装潢问题。现有装潢属于甲方所有,乙方如果要再进行装潢,应该事先经过甲方同意,合同期满后其装潢设施不得人为损坏,无偿留给甲方。
四、设备、设施问题。属于营业性设施、设备为乙方所有,租赁期满后乙方带走。属于房产设施和水、电设备为甲方所有,租赁期满后乙方不得拆除和移动。
五、乙方在经营中要遵纪守法,经常进行房屋和水、电、气的安全和防火检查,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乙方按时向有关部门交纳水、电、报、清洁费、取暖、排污等费用,并负责门市前的日常保洁和治安工作。
六、乙方在合同期间不行擅自将门市房转租给他人,如果有特别情况,需要经过甲方同意并在合同上签字方可以转让,否则甲方有权收回房产,并不退未到期租金。
七、租赁期间除房产税以外的税费由乙方负责。
八、租赁期满待乙方交清水、电费。
九、租赁期满时,乙方应该保证灯亮、排污畅通,门窗和玻璃完好,如果有损坏,乙方应按价值赔偿(自然陈旧不在此列)。
未尽事宜,由双方商议。
本合同一式二份,经过双方签字即具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日期: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