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以《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为指导,以育人为宗旨,以学校为基础,面向全体学生,激发中小学生对艺术的兴趣和爱好,培养学生健康的审美情趣和良好的艺术修养,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和谐发展,引导他们向真、向善、向美,体现青少年学生朝气蓬勃的精神风貌,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推动学校艺术教育健康发展。
二、活动主题
优美校园·青春风采
三、内容要求
本届艺术节要以鹿城教育“十大建设发展工程”创建为契机,着重展现中小学生热爱祖国、朝气蓬勃、热爱生活的精神风貌,展现中小学生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生活的精神风貌和努力学习、勤于探索、敢于创新的青春风采。内容上要紧扣时代脉搏,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开展具有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学生特点的`艺术活动。
四、主办单位
鹿城区教育局
五、承办单位
鹿城区青少年活动中心、各承办学校
六、活动项目
1、艺术表演类
①集体项目:合唱(全区性比赛);器乐合奏;群舞;课本剧或校园剧。
②个体项目:小合唱或表演唱、重唱、独唱;双人舞或独舞;器乐独奏;
2、艺术作品类:绘画;书法;篆刻;摄影;剪纸。
七、活动的要求
1、区级艺术节活动比赛分为中学组(包括初中和高中)和小学组两个组别进行。小学组艺术表演类再分为小学甲组(24个班级以上)、小学乙组(24个班级以下,包括24个班级)分别进行比赛。集体项目中合唱进行全区性的比赛,其他集体项目由学校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和办学的特色直接申报参加第二十三届温州市中小学艺术节比赛(需经区教育局审查确定)。个体项目根据分配的参赛名额参赛。
2、各校要以新课程理念指导和规划艺术节,制定详实的活动方案,做到教育目标明确,主题突出,班班开展,人人参与。在此基础上因地制宜组织个性化的文艺汇演(没有条件的乡镇村小可由中心校统一组织)和作品展示,让更多的学生有展示的机会。
3、各学校艺术节活动方案于20xx年3月11日前交鹿城区教育局普教科,艺术节活动总结于20xx年6月15日前交鹿城区教育局普教科。区教育局将对学校艺术节开展情况进行考核和评估。
八、奖项设立
1、优秀组织奖:评出若干个艺术节优秀组织奖。要求有组织领导,工作落实,主题突出,有活动方案;层层发动,班班开展,人人参与,参与面广;按文件要求,准时报送艺术节活动方案、节目作品、总结,各类报表填写清楚、准确;获奖节目较多,节目质量高。
2、优秀节目(作品)奖:按项目类别分别设一、二、三等奖。
3、指导师奖:集体项目比赛设立指导师奖,指导师限报两名,其他个人项目不设指导师奖。
九:注意事项
为确保区艺术节各项比赛活动的顺利开展,各校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向鹿城区青少年活动中心报名。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以上是《中学艺术节活动方案》的详细内容,主要描述活动、艺术节、学生、艺术、学校、班级、比赛、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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