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所有员工必须遵守上下班打卡或者签到点名制度
2、员工上班时,应换好工作服再打卡
3、员工下班时,应先打卡再换工作服
4、员工必须亲自打卡,不允许互相打卡,如有发现者,第一次予以口头警告,并罚款10元;第二次予以书面警告,并罚款20元;第三次予以辞退;
5、上班和下班未打卡,次日未经主管签字者,没漏打一次,口头警告,罚款5元,当月累计三次者,以书面警告,并罚款10元;
6、如卡机出现故障时,需由值班店长签字方可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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