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建筑安全生产责任书

建筑安全生产责任书

2020-06-26 来源:小侦探旅游网

  为了加强煤矿企业安全管理,进一步落实煤矿企业主体责任,提高煤矿基础设施和管理水平,防止煤矿发生伤、亡事故。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16号《四川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规定》,结合我镇煤矿安全生产实际情况,签订《煤矿安全生产责任书》。

  一、责任人:

  二、承担的责任

  1、全面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有关法律法规。

  2、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严格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并落实好各项政策措施。

  3、健全完善安全管理机构,配足安全管理人员。足额配齐特种作业人员。

  4、严格落实《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制度,强化隐患整治。

  5、认真落实煤矿业主按规定带班和管理人员下井跟班制度,加大现场管理力度。

  6、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权利和义务,依法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7、建立安全投入保障机制,加大一通三防安全投入,落实好国务院关于企业提取安全费用等规定,足额提取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并在自有资金内保证安全技术改造和资金投入。

  8、自觉按时足额向市安监局缴纳风险抵押金。

  9、严格执行以风定产、监测监控、先抽后采的方针,全面推进采掘头面挂牌公示制度,掘进采煤方法和支护方式改革,高瓦斯矿井实现专用回风巷通风。自觉加大尾矿治理力度,确保尾矿有序、规范。

  10、对所有工人要依法参加工伤保险,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按时对工人进行身体健康检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

  11、爆炸 物品必须按规定审批,按要求运输、储藏、使用。

  12、自觉接受相关单位依法组织的各项检查。

  13、证件到期的矿,必须按规定时间到相关部门办理,在此期间自觉执行相关规定。

  14、按时完成质量标准化和安全高效矿井的建设。

  15、自觉保护环境卫生,做到办公楼、宿舍外观整治、内部干净,保证矿区清洁卫生达到规定标准。

  16、自觉关闭矿区内的设计范围外井口,并做好日常监督,若有擅自启封生产,承担相应处罚责任。

  万源市太平镇政府煤矿

  镇长:法人代表: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