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
住所:
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号码:
承租方:
住所:
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号码:
中介方:
住所:
营业执照或身份证号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经丙方提供中介,甲方将位于的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租赁房屋建筑面积共计平方米。
第二条租赁房屋的单位租金按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每月人民币元计算,月租金总额为人民币元。
第三条乙方应于年月日前向甲方交付首期租金,金额为人民币元。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十日内以转账方式向丙方一次性支付中介服务费共计____元人民币,丙方账户名为:,账号为:。如因甲、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效的,乙方有权不予支付前述中介费,已支付的,丙方应予全额返还。
第四条乙方应于:
每月日前
每季度第个月日前
向甲方交付租金甲方收取租金时,应向乙方开具税务发票或提供收据。乙方将房屋租金存入甲方如下账号:开户行:户名:账号:
第五条乙方租用租赁房屋的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前款约定之期限不得超过批准的土地使用年限,且不得超过20年,超出部分无效。
第六条租赁房屋用途:。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租赁房屋用于其他用途。
第七条甲方应于年月日前将租赁房屋交付乙方使用,并办理有关移交手续。
甲方迟于前款时间交付租赁房屋,乙方可要求将本合同有效期顺延,双方应书面签字确认。
第八条交付租赁房屋时,双方应就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当时状况、附属财产等有关情况进行确认。
第九条甲方交付租赁房屋时,可向乙方收取相当于个月的租金数额的租赁保证金,即人民币元。甲方收取租赁保证金,应向乙方开具收据。
甲方应于本合同有效期届满或合同提前解除之日起3日内将押金全额退还乙方。
如甲方迟延交付租赁房屋30日以上,或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一条约定租赁房屋的安全性不符合相关法律的规定,或甲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要求提前解除合同的,乙方可要求甲方双倍退还租赁保证金。
第十条租赁期间,甲方负责支付租赁房屋所用土地的使用费及基于房屋租赁产生的税款、房屋租赁管理费等需要由甲方支付的费用乙方负责按时支付租赁房屋的水电费、卫生费、房屋物业管理费等因使用租赁房屋所产生的其他费用。
第十一条甲方应确保交付的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安全性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规定。
第十二条乙方应合理使用租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并不得利用租赁房屋从事违法行为对乙方正常、合理使用租赁房屋,甲方不得干扰或者妨碍。
第十三条乙方在使用租赁房屋过程中,如非因乙方过错所致,租赁房屋或其附属设施出现或发生妨碍安全、正常使用的损坏或故障时,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可能之有效措施防止缺陷的进一步扩大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3日内进行维修或径直委托乙方代为维修乙方无法通知甲方或甲方接到通知后不在上述约定的时间内履行维修义务的,乙方可代为维修。
发生特别紧急情况必须立即进行维修的,乙方应先行代为维修并及时将有关情况通知甲方。
上述两款规定情形下发生的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四条租赁期间,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可将租赁房屋全部或部分转租予他人,但转租期限不得超过本合同约定之租赁期限。
第十五条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需转让租赁房屋的部分或全部产权的,应在转让前两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30日内给予甲方回复,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租赁房屋转让他人的,甲方有责任在签订转让合同时告知受让人继续履行本合同。
第十六条本合同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允许解除或变更本合同:
发生不可抗力,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政府征用、收回或拆除租赁房屋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第十七条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于7日内迁离并返还租赁房屋,同时结清应当由乙方承担的各项费用并办理有关移交手续。
第十八条本合同约定之租赁期间届满,乙方需继续租用租赁房屋的,应于租赁期届满之日前1个月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对租赁房屋有优先承租权。
甲、乙双方就续租达成协议的,应重新订立合同。甲乙双方续租的,丙方不再向乙方收取任何中介费。
第十九条甲方应保证出租的房屋符合安全使用的标准和条件,不存在任何安全隐患。出租房屋的建筑、消防设备、燃气设施、电力设施、出入口和通道等应符合市/省政府规定的安全生产、消防、治安、环保、卫生等管理规定或标准。乙方应严格按照政府职能部门规定的安全、消防、治安、环保、卫生等管理规定或标准使用出租房屋,并有义务保证出租房屋在使用中不存在任何安全隐患。
第二十条甲、乙、丙三方就本合同发生的纠纷,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租赁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时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份,甲方执份,乙方执份,丙方执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年月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年月日
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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