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幼儿园:
今年3月28日是全国第21个“中小学安全教育日”,为切实开展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教育活动,保障广大学生幼儿健康成长,根据教育部和省、市有关文件要求,决定将3月28日至4月1日确定为今年的“安全教育周”,并从3月28日开始集中开展安全教育活动。现就活动实施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强化安全意识,提升安全素养
二、活动时间
20xx年3月28日至4月1日
三、活动内容
1.学校在3月28日(星期一)升旗仪式上做安全教育方面的国旗下讲话,内容包括交通、卫生、消防、防溺水、自然灾害等方面的安全教育。
2.举办一次“安全教育活动日”主题班(团、队)会,出一期主题黑板报,利用校内宣传栏、黑板报、条幅、校园网、校讯通等宣传工具,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宣传活动。。
3.精心设计、组织全体师生参加一次紧急疏散演练。
4.集中排查整治学校安全隐患,并在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中上报,如有重大安全隐患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局安稳办。
5.幼儿园要结合幼儿认知特点,创造性开展安全教育活动,让幼儿明确生活中各个环节和各项活动的具体要求,知道怎样做才安全,怎样做不安全,多提醒,使幼儿形成良好的安全习惯。
6.教育部将于3月28日18:00-18:30在湖南卫视《新闻大求真》栏目播出安全教育日专题节目,请组织师生届时收看。
四、活动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校(园)要加强对安全教育日活动的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制订活动方案,加大宣传力度,确保取得实效,要把开展安全教育活动作为“平安校园”创建工作的重要内容。
2.突出重点,务求实效。各校(园)要结合自身实际,突出活动主题,通过举办专题展览、刊发评论文章、开设专题专栏、张贴海报标语、印发科普读物、制作宣传条幅、播放校园广播及校园网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强化安全措施,落实安全责任,查找安全隐患,务求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3.认真总结,不断深化。各校(园)要按照《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要求,把安全教育纳入日常教育教学活动之中,贯穿于学校教育各个环节,结合各种教育日、纪念日等,推动安全教育实现制度化。要充分利用地方课程、校本课程时间,定期开设安全教育课,努力实现安全教育“有课时、有教材、有师资、有培训、有教研、有评价”,推动安全教育实现课程化。要突出安全教育重点,加强防溺水、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应对自然灾害、防范校园伤害等方面教育,让安全知识入脑入心。
各学校幼儿园在4月11日前将活动总结(纸质稿,加盖公章)报区教育局安稳办(视频图片请通过“盐都校园安全”QQ群上传)。
以上通知,希即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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