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为充分利用土地资源,加快_____区经济发展,甲方将部分土地出让给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项目投资意向合同书。
第一部分 项目基本情况
第一条 本合同用地主要用于建设“__________”生产项目。项目投资总额为人民币_____亿元。
第二条 甲方拟向乙方出让本合同项下用地(下称“项目用地”),用于建设上述项目。
第三条 本合同各方的基本情况
甲方作为本协议的一方,甲方承诺并保证具有履行本协议各部分项下权利和义务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其自有的职责范围或经上级授权足以履行本协议。
乙方作为本协议的另一方,乙方承诺并保证具有履行本协议项下权利和义务的能力。
第二部分 项目用地的出让
第一条 项目用地出让范围
项目用地位于_______________,地块红线面积约为_____亩(以实际测量为准),具体四至及范围见附图。
第二条 项目用地出让价款及出让方式
(1)本项目用地分两部分采取“招、拍、挂”牌方式出让,招、拍、挂”牌起始价为:人民币_____万元/亩。
(2)乙方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____万元,作为乙方启动项目用地“招、拍、挂”程序的定金;
(3)甲方收到乙方上述订金后___个月内,即启动项目用地的“招、拍、挂”牌程序。乙方根据项目用地“招、拍、挂” 程序的要求向甲方支付保证金(前述乙方已支付的定金转为保证金,保证金可抵作乙方的土地出让价款)。
(4)乙方成功摘牌并取得各部分项目用地成交确认书之日起三日内,再向甲方支付成交土地总价款的40%;剩余成交土地款乙方须自取得项目用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之日起3日内向甲方一次性付清。
第三条 土地用地性质和出让土地使用年限:项目用地在交付时为符合建设用地规划的工业用地。工业用地的使用年限为五十年,使用期以《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核准的日期起计算。
第三部分 双方权利义务
第一条 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负责本出让土地的“三通一平”及其费用,即负责通水、通电(公共线路供电)、通路到地块红线,地块平整按现状;
(2)在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内为乙方办理好项目用地的出让手续和国有土地使用证;
(3)协助乙方参与国有建设用地“招、拍、挂”,办理项目报批、环评、土地报批办证、开工投产等有关手续,确保上述手续顺利办妥。
第二条 乙方权利义务
(1)积极准备项目资料和资金参与项目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招、拍、挂”;
(2)建设用地的规划建设必须符合《_____工业项目准入办法(试行)》,并执行当地工业园总体规划;
(3)本项目须在项目用地签订完成正式出让合同后三个月内报建,五个月内开工建设,一年内建成投产;
(4)按有关部门要求,及时向甲方提交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所需的有效证照、资料。
第四部分 附 则
第一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甲方和乙方以补充合同的形式完善。
第二条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中的授权委托人除任何一方以书面的形式作出变更外,均作为双方的有权代理人,有权签发相关的文件。
第三条 甲、乙双确认以下为各方的有效送达地址:
甲方的有效地址: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
乙方的有效地址: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
在本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对上述对方地址的送达构成有效的送达。任何一方变更上述地址,应以书面的形式告知对方。
第四条 甲、乙双方应切实、全面履行本合同。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协商解决。
第五条 因本合同发生的任何争议,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生效。各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市
签约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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