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为了更好地发展双方经济,发挥双方优势,经双方协商,甲方就蓝塘中路边(117区)排污渠向西场地分租乙方经营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 乙方租赁甲方蓝塘中路边(117区)排污渠向西面场地的使用面积约220平方米。
二、 场地租赁期限为十年,即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止,乙方租用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租给乙方,但价格另议。
三、 乙方租赁甲方场地使用,租金每年¥120xx.00元正,按六个月为一期租金支付,每一期人民币:陆仟元正。(小写:¥6000.00)租金每三年递增10%。场地装修期为六个月,即20xx年7月1日起计租。
四、 甲方负责保证提供用水、用电至场地内,水电费按月乙方自行负责。水电费由村委会收取,价格与本村民同价。
五、 乙方在租赁期间需依法办理工商、税务等事项。工商、税收及其他各项费用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六、 乙方在租赁期内,应遵纪守法经营,安全生产,如有发生各项安全问题和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以及债权债务等与甲方无关,由乙方负责。
七、 租赁期间如遇国家和集体征用该土地建设时,甲、乙双方必须服
从,甲乙双方不作违约,甲乙双方清算未到期租金、押金、如有补偿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八、 租金支付方式,本合同签订时,乙方向甲方支付押金人民币叁仟元正,(小写¥6000.00)租赁期满如无违约全部退还乙方。租金支付时间,每年分别在1月及6月份内支付当期租金。乙方不得拖欠甲方租金,如超一个月不交加收滞纳金10%,两个月不按时缴纳,甲方视乙方违约,无法续租下去,通知乙方离开租赁场地,并要交完所欠租金。
九、 如有乙方租赁期间,转让给别人的则需通知甲方。
十、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双方签字生效,望双方共同遵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