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条例》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根据双方责、权、利明确和遵循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签定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承包范围:外墙落地式脚手架及悬挑式脚手架的搭设、拆除;层间水平防护、临边防护、电梯井口、洞口等所有内防护的搭设、拆除;卸料平台、升降机防护架、上料口的搭设、拆除;脚手板、挡脚板、安全网及各类条幅、标牌的安装拆除;剪刀撑用钢管、挡脚板等需要刷漆材料的油漆工作;悬挑架所用吊环的预埋工作。
四、承包方式:甲方提供手架所需的周转材料〈钢管、扣件、密目网、脚手板、尼龙绳、铁丝、铁钉、灭火器材、方木、模板、尼龙网、工字钢、钢丝绳、油漆等〉;乙方负责现场施工及管理。
五、进场时间、开工日期及合同工期:
进场时间:本合同甲乙双方签订年,乙方应在 日内组织进场; 开工日期:以乙方进场后正式施工之日起;
合同工期:随工程主体进度,满足施工及安全防护要求。
六、工程造价:经双方议定, 以建筑面积计算 元/m2。
七、工程质量:乙方按脚手架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及操作规程进行施工,工程质量应满足现行国家规范要求。
八、甲乙双方责权:
甲方:
1、提供搭拆升降脚手架所用的周转材料〈钢管、扣件、密目网、脚手板、尼龙绳、铁丝、铁钉、灭火器材、方木、模板、尼龙网、工字钢、钢丝绳、油漆等〉应符合国家标准。
2、甲方塔吊在工作范围内无偿地配合乙方搭拆脚手架所需材料的吊运。
3、甲方负责协调乙方同其它班组之间的关系,提供住宿、材料仓库用房。
4、若因甲方原因致使脚手架发生事故的,甲方承担一切损失和法律责任。
5、若因乙方原因造成事故的,乙方承担一切损失和法律责任。
6、甲方在乙方开工前应将周转材料备齐,以免耽误工期。
7、甲方负责对乙方施工人员进行施工及安全技术交底。 乙方:
1、乙方按照甲方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之规定,认真做好脚手架外防护的安拆,并做好日常维护工作;并遵守甲方的现场管理制度,服从甲方协调。
2、乙方施工期间坚持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原则进行施工。
3、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外搭设架体操作人员的上岗证书,并按国家规范操作,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乙方自负。
4、乙方按规范施工,确保外架的安全及整体外观形象。
5、乙方在施工时应结合甲方的需要事前综合考虑甲方使用过程中塔吊、施工电梯及卸料平台的安装部位,负责外架与塔吊、施工电梯及卸料平台部位的改拆,费用由乙方承担。
6、乙方现场至少应配备管理人员一名以便与甲方协调,并经常性的对外架设备进行检查,对施工人员进行班前安全教育,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处理,对有安全隐患的情况有义务及时通知甲方并解除隐患。
7、乙方施工人员的工具及安全劳保用品自备。
九、结算方式:
1、合同签定生效后,乙方施工人员进场,达到施工条件甲方支付给乙方生活费。
2、脚手架搭设完成,经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给乙方工程价款的50%。
3、脚手架拆除完成,材料按甲方要求在指定场地堆放整齐,甲方支付给乙方工程价款的40%。
4、余款10%在乙方承包工程全部结束后一个月内结清。
5、若甲方不能按合同及时支付工程款给乙方,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全部由甲方承担。
十、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款项执行完毕后失效。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代表: 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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