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全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入推进全镇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更好地为全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环境,根据省、市、县统一部署和要求,从现在起至10月底,在全镇范围内深入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镇政府建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各村居委会和企业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按照上级要求,及时传达贯彻上级有关会议、文件精神,抓好宣传教育、数据统计、信息上报工作;对相关车辆及驾驶人进行全面清理登记;落实相关部门与单位、车主和驾驶人的安全生产责任状;进一步明确镇相关部门、村和单位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加强对辖区内事故隐患的排查,并按规定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落实有效整改措施。
二、整治目标
(一)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明显好转,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重大交通事故下降,确保不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事故。
(二)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得到改善,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整治;
(三)车辆改装、销售、办牌办 证等环节进一步得到规范,源头监管明显得到加强;
(四)农村道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村(居)委会和集镇交通秩序进一步好转;
(五)农村交通安全宣传进一步深入,农民群众交通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明显增强;
(六)农村道路安全管理机制进一步健全,安全责任制得到进一步落实。
三、工作重点
(一)全面加强农村车辆源头安全监管。
要突出重点,全面清查登记。由交管办牵头,派出所、中小学校等部门参加,对全镇车辆全面进行清查登记,对机动车驾驶人培训机构及培训情况进行排查登记,全面检查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提出整改建议,报告镇政府。交通部门要将隐患排查治理纳入公路“安保工程”实施计划,制订整治方案,安排专项资金,积极主动实施。各村居委会、各相关部门要根据交通事故实际发生情况,对农村道路事故多发地段、易引发重大交通事故的危险路段再次进行全面排查逐一提出整改方案。对重点危险路段要实行分级挂牌督办,逐一明确整改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时限、整改资金等。对有条件立即整改的,要限期整改到位;对未能按期整改的,要说明情况,并设置交通标志、标线和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具备安全通行条件的农村道路,在整改前,要暂时禁止车辆通行。
(二)全面整治农村道路交通秩序。镇政府将组织交管办、安监办、派出所、中小学校等相关单位,发动基层组织、沿线单位和广大群众,实行分片分路包干,建立“路长制”,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路,打一场整治交通秩序、预防交通事故的人民战争。集中整治期间,每月的15日、30日为联合行动日,交管办、安监办、交警中队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对秩序乱、事故多的重点村居委会、重点路段组织工作组蹲点指导,限期改变面貌。交警中队要积极会同安监、交管等部门,在重点路段、重要路口设置联合检查点,坚决查处无牌无证、超速行驶、违法载人、超载超员、“黑车”非法载客营运等违法违规行为。要根据道路交通流量、事故特点规律,划定农用运输车禁行区域,原则上农用运输车必须限制在发牌证地区内行驶。对交通流量大、交通环境复杂、事故高发的省道,禁止农用运输车通行。
(三)全面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各村居委会、各相关部门要选择一批典型案例,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广泛开展有针对性的交通安全宣传。同时,由交管办牵头,组织宣传小分队、宣传车,深入村庄、农贸市场,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并印制一批图文并茂、通俗易懂、简明易记的宣传资料,教育群众遵守法规、珍爱生命、不酒后驾驶、不疲劳驾驶、不乘超载车。镇各相关部门要在近3年发生3人以上重大事故的事发地点设置警示牌,标明事故的发生时间、伤亡人数、事故原因等,警示沿线群众和过往驾驶入牢记血的教训。
(四)全面落实整治工作责任。各镇村居委会是本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监管的责任主体,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各职能部门的一把手是抓好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各村居委会要把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把安全责任层层落实到相关单位和组。要把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安全生产达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的重要内容,实行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凡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比上年明显上升或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交通事故的,实行综合治理、安全生产、平安创建一票否决制。同时,对整治措施不落实、安全管理不到位、存在安全隐患查改不力而造成重特大交通事故的,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追究责任人的行政和法律责任。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部署。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是开展创建“平安畅通镇”、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稳定全镇交通安全形势、创造良好环境的重要举措。各村居委会和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确保整治取得明显实效。
(二)统筹兼顾,整体推进。这次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与城乡环境整合治理等标准要求是一致的,各村居委会、各职能部门要立足自身实际,抓住重点,统筹安排,相互推进。要以开展集中整治为契机,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促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三)收集情况,及时上报。各村居委会、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普查整治主体责任,及时掌握整治工作情况,做好数据统计上报工作,积累工作台帐,并明确专人负责信息收集和报送工作。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