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公共机构节电管理制度
第一条节约照明用电。更换使用高效照明新产品,淘汰低效照明产品。楼梯、走廊过道、卫生间等公共场所照明,须安装技术较为成熟的声控、光控、感应等自控装置照明新产品,夜间楼内公共区域(含卫生间)尽量减少照明灯数量。
杜绝白昼灯、长明灯。自然光条件好的办公区域,白天要充分利用自然光,一般不得开启照明灯。
第二条节约空调用电。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低于26摄氏度,冬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高于20摄氏度。室内温度在15℃以上28℃以下禁止开空调取暖或制冷(特殊情况除外)。办公室无人时随手关闭空调。冬季使用集中供暖的单位,无特殊情况不得开启空调。
加强空调系统维护保养,每年夏季或冬季空调使用前,按规定及时进行清洗和维护。
第三条节约电梯用电。合理设置电梯开启数量、楼层和时间。非工作时间减少或关闭电梯,原则上三层以内上下不搭乘电梯。加强对电梯的运行调节和维护保养,实施电梯系统智能化控制。
第四条节约办公设备用电。建立办公设施设备下班后断电制度,因加班的除外。办公设备不使用时要设置为节电模式,半小时以上不使用的要及时关闭,减少待机能耗。加快淘汰高能耗办公设备,新购买的办公设备必须达到规定的能效标识。节假日和非工作时间关闭电热水器、饮水机等用电设备。
第五条严格控制办公区域装饰性照明。除重大节日和庆典活动外,应尽量减少使用或者关闭强力探照灯、大功率泛光灯等高强度、高能耗灯具。
第二章公共机构节水管理制度
第六条注重洗手间用水节约。加强用水设备的日常维护管理,控制阀门、水龙头的出水量,严禁跑冒滴漏,杜绝“长流水”现象;大力推广使用节水龙头和器具,在办公区域适当位置放置盛水器具,收集保洁用水。
第七条注重绿化用水节约。单位内部绿地用水尽量使用雨水或再生水,采用喷灌、微灌、滴灌等节水灌溉方式。
第八条加大节水新技术、新产品的推广应用。加强水资源循环利用工作,广泛开展再生水回收和雨水收集利用。
第九条禁止使用自来水龙头直接冲洗车辆,提倡使用循环水冲洗车辆。鼓励驾驶员自行冲洗车辆。
第三章公共机构公务用车节油管理制度
第十条严控车辆编制。严格执行公务用车购置审批程序,未经批准不得自行购买和配备公务用车。
第十一条加快节能与新能源车辆及节能设备的推广使用。公务用车的购置全部纳入政府采购,优先选购排量小、节能、环保的车辆。
第十二条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汽车报废标准。对油耗高、车况差、尾气排放不达标的车辆坚决予以淘汰,对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及时予以报废。
第十三条严格执行定点加油和定点维修规定。实行“一车一卡”加油、定点维修、定点保险和定期保养制度。
第十四条加强公务车辆使用管理。禁止公车私用,切实降低车辆运行成本。节假日除特殊公务活动需要使用的车辆外,其余公务车辆应集中封存停用。
第十五条减少车辆引擎空转。公务人员在离车参加公务活动时,驾驶人员应将车辆熄火,禁止停车开启空调等待。公务活动主办单位应安排好驾驶人员的等待休息场所。
第十六条实行定额管理。根据车辆型号和排量制定车辆百公里能耗定额,每月按照定额对驾驶员进行评比考核,并根据评比考核情况对驾驶员进行奖惩。
第十七条驾驶人员应遵守操作规程。行驶过程中保持经济车速,严禁超速行驶。在确保行车安全的情况下,最大节省油耗。
第十八条认真落实国务院每周少开一天车规定。鼓励干部职工采用绿色出行方式,倡导“135”出行方案(即1公里以内步行,3公里以内骑自行车,5公里以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短距离公务外出(3公里以内)单位原则上不派公务机动车。
第四章管理与绩效评价
第十九条公共机构应加强各项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工作,建立用电、用水、用油月台账。统计台账登记要全面、准确、及时,数据要与实际发生的原始凭证相符。能耗统计数据要在每季度结束后20天内,在河南省公共机构能耗统计系统上完成报送。
公共机构每年应对单位用能情况进行分析,分析单位用能存在的问题,并制定整改措施,形成能耗分析报告。每年2月20日前应将单位上年度能耗分析报告报送本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
第二十条实行定额管理。按照单位性质、业务量和各年度能耗状况,科学确定本单位年度水电消耗总量、人均水电消耗、单位建筑面积水电消耗定额。公共机构要在能源耗定额内使用能源,超过能消耗定额的公共机构要向本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作出书面说明。
第二十一条用电用水实行分户计量。办公区与经营区、住宅区、出租区等非办公区要分装电表(水表);办公区不同单位用水用电实行分户计量。
第二十二条公共机构节能负责科室要加强单位用能管理,强化用电用水设备的日常检查检修,在办公区显著位置张贴节电节水标志,设置温馨提示,并公布维修电话。
第二十三条通过各种形式开展节电、节水、公务用车节油宣传教育,提高单位干部职工节约意识。公共机构要建立节能监督巡查制度,对照制度要求每周巡查不得少于两次,对违反规定用能造成能源浪费的,要责令改正,并进行登记,对多次出现违规用能的科室和个人要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第二十四条公共机构能源管理人员负责单位节能工作的具体管理和信息收集,并向本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报送。
第二十五条公共机构每季度要按照《濮阳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绩效考核评价细则》进行自评,通过评价查找差距,改进工作。
第五章监督与考核
第二十六条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要定期不定期对本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检出的违规用能现象要及时纠正,并登记汇总,定期通报。对一年内出现多次违规用能现象,由本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下达节能整改意见书,对整改不力的予以通报,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第二十七条机关事务管理部门每季度要对本级公共机构用电、用水和公务车辆用油进行分析核算,按照单位建筑面积或人均核算出每个公共机构用能指标,并按照核算结果对公共机构进行评比排序。
第二十八条机关事务管理部门每季度要对本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指导,分批次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绩效考核评价,评价结果纳入年终考核。
第二十九条根据本级人民政府安排,机关事务管理部门每年要对本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进行年度考核,并根据考核情况评定A、B、C、D四类(A类节能工作示范单位,B类节能工作规范化单位,C类节能工作达标单位,D类节能工作基本达标和不达标单位),针对不同类别实施分类管理。
第三十条公共机构的节能工作应当接受社会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举报公共机构浪费能源的行为。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濮阳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绩效考核评价细则
附件
濮阳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绩效考核评价细则
单位总分
项目考核内容评价细则得分
组织
领导
8分1.单位领导班子定期对节能工作进行研究。(2分)定期分析单位节能工作,查看单位党委会或班子会记录,每次0.5分。
2.有具体的负责科室,档案管理规范。(1分)现场了解,查阅文件。
3.有专职人员负责节能工作。(2分)查文件,没有扣2分。
4.制定单位年度节能工作实施方案。(3分)查文件,有方案1分,有量化节能目标1分,有推进措施1分。
宣传
培训
9分1.制定年度宣传和学习培训计划。(1分)查资料,缺项扣相应分值。
2.组织单位职工学习节能法规和节能知识。(2分)查培训记录,每次1分,没有不得分。
3.开展节能宣传活动。组织本级和所属公共机构开展能源紧缺体验日等宣传活动。(2分)查相关资料,未开展活动扣1分,未报送宣传活动资料扣1分。
4.节能法规知识知晓率。(2分)现场抽查或测评。
5.制作节能宣传资料、节能主题网页或宣传栏。
(2分)每制作一期节能宣传资料、宣传栏或宣传网页1分
能耗
统计
12分1.专人负责能耗统计工作,建立统计人员工作变动交接制度,建立单位能耗月台帐,如实记录能源资源消耗量和费用数据。(2分)查相关资料,缺项扣相应分值。
2.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能耗季度、年度统计报表(含所属公共机构)。(5分)查报表,少报一次扣1分,最多扣5分。
3.加强数据审核,报送数据真实、准确(与绩效考核评估时所查阅的电、水、油等供应部门的收费票据相符)。(2分)查相关资料,发现作假扣2分,另加扣1-2分。
4.对能源资源消耗情况形成季度、年度分析报告,提出改进措施;年度分析报告报机关事务管理部门。(3分)查报送资料,缺少一个季度扣0.5分,未报送年度分析报告扣1分。
联络
制度
6分1.确定联络员,明确工作职责。(1分)查文件,未达到要求扣1分。
2.按时参加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会议,提出节能工作措施及建议。(2分)查签到,未按时参加会议,一次扣1分。
3.交流工作信息。定期报送节能工作信息。(3分)查相关资料,每报送一次0.4分,最高3分。
节能
管理
12分1.建立节电、节水、节油、节约办公用品等管理制度。(4分)查文件资料,缺项扣相应分值。
2.建立节能巡查制度,每周巡查两次以上。(2分)查巡查记录,没有扣相应分值。
3.办公区域设置节能提示性标志和维修电话。(1分)查看现场,没有不得分。
4.实施定额理。制定完成本单位能源消耗定额并报市节能办备案。(2分)查相关资料,未制定定额扣1分,未报送扣1分。
5、节能检查或巡查中发现违规用能现象。(3分)发现一次扣1分。
车辆
管理
15分1.建立公务用车档案和车辆使用台账。(1分)查资料,未制定台账扣1分。
2.严格公共机构车辆编制和标准配备管理;实行节假日封车制度,严禁公车私用;严格执行车辆报废制度。(3分)查相关资料,差项扣相应分值。
3.制定公务用车节能驾驶规范(1分),执行公务用车节假日封存停驶(1分)、一车一卡加油(1分)、定点维修制度(1分)查相关资料,未达到要求扣相应分值。
4.实行单车能耗核算管理和百公里耗油核算管理,每月对单车行驶里程、耗油量和维修费用张榜公示。(3分)查相关资料,未达到要求不得分。
5.有鼓励干部职工绿色出行的措施。(2分)有公务自行车2分、有其它鼓励性措施1分,查看使用记录。
6.每台车季度耗油量或百公里油耗年同比下降
4%以上。(2分)查看原始台账,达到4%不扣分,若低于4%扣1分;不减反增不得分。
用电
管理
12分1.电开水器、饮水机管理到位。(1分)现场查看。
2.节约空调用电。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空调室内温度控制标准的规定。改进空调运行管理,提高空调能效水平。(2分)现场检查,发现违规,不得分。
3.节约照明用电。积极推广使用高效节能照明产品。办公建筑全部更换为高效节能照明灯具,实现节能灯使用率100%。(2分)查看现场及相关资料,未更换节能灯具不得分,更换但未达到标准扣1分。
4.优化照明系统设计,改进电路控制方式,应用智能调控装置,杜绝白昼灯、长明灯。(1分)现场检查并查看相关资料,未达到标准不得分。
5.节约办公设备用电。及时关闭用电设备,减少待机能耗,建立下班后断电源制度。(1分)现场检查并查看相关资料,每发现一处不合格扣0.5分。
6.节约电梯用电。合理设置电梯开启数量、楼层和时间,三层楼以下(含三层)停开电梯,加强运行调节和维修保养。(1分)现场检查并查看记录,达不到要求不得分。
7.不使用空调季节,切断空调电源。(2分)检查设备,不合格不得分。
8.耗电总量、人均耗电量或单位建筑面积耗电量年下降4%以上。(2分)查看原始台账,达到4%不扣分,若低于4%扣1分;不减反增不得分。
用水
管理
8分1.建立用水台账。(1分)查资料,未制定台账扣1分。
2.采用节水型器具,使用节水设备,实现节水器具使用率100%。(2分)查看现场和相关资料,未使用节水型器具不得分。
3.加强绿化节约用水。尽量使用雨水或再生水,绿化区域禁止用自来水漫灌方式。(1分)查看现场,每发现一处违规扣0.5分
4.杜绝“跑冒滴漏”、长流水和用自来水直接冲洗拖布以及用高压自来水直接冲洗车辆等现象。(2分)查看现场,每发现一处违规扣1分。
5.耗水总量、人均耗水量或单位建筑面积耗水量年下降4%以上。(2分)查看原始台账,达到4%不扣分,低于4%扣1分;不减反增不得分。
办公
用品
10分1.建立办公用品台账。(2分)查资料,未制定台账扣1分。
2.建立办公用品采购、配备和领用制度。(1分)查相关资料,不合格扣1分。
3.加强办公用品再利用,纸张双面使用。(2分)查看现场,不合格不得分。
4.办公自动化,无纸化办公。(2分)有类似OA办公系统得2分;有网络化办公措施得1分,执行到位得1分。
5.办公用品总耗费年下降4%以上。(3分)查看原始台账,达到4%不扣分,低于4%;不减反增不得分。
其它
项目
8分1.新能源、节能新产品、新技术应用。(2分)每实施一个项目得1分。
2.用能设备或既有建筑进行节能改造。(2分)每实施一个项目得1分。
3.做法被市级以上公众媒体宣传报道。(1分)每次加0.5分。
4.对用能管理落实奖惩措施并兑现。(3分)查看奖惩记录。一项加0.5分,弄虚作假倒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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