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
兹委托作为委托人的全权代理人,代理委托人办理委托人拥有的机动车(号牌号码或车辆识别代号)年审业务,代理人在办理上述事项内所提供的有关材料和填写的表格,委托人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对本委托书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并已核实委托人的有关情况。
本委托书的有效期为:_____年
身份证号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编号:
代理人(签字):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本委托书不得转委托。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代理人为单位的,由经办人签字,填写经办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20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