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水稻产业提升行动,强化核心示范区建设,加快良种良法配套集成推广,根据省农委《关于印发20xx年水稻良种补贴与良种挂钩实方案的通知》(皖农明电[20xx]44号)及水稻产业提升行动核心示范区建设要求,今年我县水稻产业提升行动核心示范区规模扩大到30万亩。为高标准、高质量推进核心示范区建设,充分发挥其作为主体功能区的带动作用和示范效应,特制定如下建设方案。
一、总体思路
水稻产业提升行动核心示范区建设,以优势区域和产粮大乡、大片和大户为重点,以主导品种和现有关键技术的集成推广为支撑,结财政补贴与良种挂钩试点和高产创建活动,强化政策投入和“五统一”(统一技术方案、统一高产优质品种、统一配方、统一病虫害防治、统一订单销售)服务。推进规模化种植、专业化生产、社会化服务和产业化经营,努力构建布局理、特点鲜明、效益显著的水稻优势产区。充分发挥示范区在水稻产业提升行动中的示范和辐射作用,实现单产、质量、品牌、效益全面提升,促进全县水稻增产、农民增收和增强稻米市场竞争力。
二、主要目标
本着“优质高产、节本增效”的原则,依托政策投入和科技支撑,主攻单产,提高质量,促进水稻产量和质量同步提升,努力实现核心示范区水稻单产比前三年平均产量提高5%以上。与非示范区相比,实现亩产增收100斤和100元的“双百”目标。核心示范区要全部实现良种化,品种优质率90%以上。
三、实施范围
20xx年全县建立水稻产业提升行动核心示范区30万亩,安排在13个水稻主产乡镇的`重点村实。具体见附件:20xx年水稻产业提升行动核心示范区建设面积分解表。
四、建设内容
(一)集中连片,形成规模。按照“高标准、多层次、全覆盖”的总体要求,依据“布局理、品种对路、连片推进、产业开发”的原则,将核心示范区建设任务分解到村、组,落实到地块,并建立登记备案制度,实行档案管理和目标考核,切实做到集中连片、规模推进,解决一家一户分散种植规模小的问题。示范区实行滚动发展模式,力争3年内实现全县覆盖。
(二)大力推广优质高产品种。30万亩核心示范区全部实行良种补贴与良种挂钩政策。我县在征求乡镇农技人员、种植大户和县水稻专家意见的基础上,今年的核心示范区全面推广8个补贴品种,分别是:新两优6号、丰两优1号、丰两优4号、扬两优6号、Ⅲ优98、隆两优6号、C两优396、绿丰20。全县各地要确实加大推广力度,注重对非示范区的辐射效应,快速提高我县水稻生产优良品种覆盖率。
(三)强化关键技术集成推广。大力推进以理增加穗数、推广轻简栽培、统防统治、配方和机械化作业为主要内容的“一增四推”关键技术的集成应用,建立不同品种、不同区域的技术模式,促进农机农艺结,实行良种良法配套,力争核心示范区关键技术到位率和入户率80%以上。
(四)推进稻米产业化开发。大力发展订单生产,积极构建龙头企业与粮农之间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购销关系。进一步密切水稻产、加、销等环节的联系,加快培育稻米专业作社和行业协会,推动作社、行业协会与龙头企业的有效对接,力争稻谷订单收购率85%以上,实现粮农增产增收、企业增值增效。
(五)着力提高示范区建设档次。示范区建设要做到“五有”(有明显的示范标志、有完整的技术方案、有行政和技术负责人、有配套扶持措、有示范观摩活动计划),实行“五统一”服务,进一步提高示范区建设档次,真正发挥示范区宣传、辐射和培训农民的作用。今年将优先安排100万元资金,重点打造、柿树岗等3个农业部万亩水稻示范片建设,把水稻高产示范片技术服务体系和技术物化补贴列为重点支持环节。
(六)积极开展高产创建活动。按照“村有百亩示范点、乡有千亩示范片”的要求,在核心示范区内集约项目、集成技术、整资源、集中力量,广泛深入开展水稻高产创建活动,力争我县单季稻产量有较大突破。
五、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核心示范区建设是水稻产业提升行动的主体和重点,是良种良法配套推广的有效平台。县政府将成立水稻产业提升行动核心示范区工作领导组。县农委为项目牵头单位,做好方案的制定与落实;财政局做好补贴资金的拨付和监管;相关乡镇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切实提高认识,强化组织管理,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核心示范区各项建设任务落到实处。
(二)加强政策支持。整项目资源,将示范区建设与相关项目实有机结,加大投入力度,促进各项措落实。粮食直补、农资综直补和农机补贴等惠农政策与核心示范区建设相衔接;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田间工程建设、基本口粮田建设、农业综开发、土地整理、新型农民培训、测土配方、土壤有机质提升等项目在目标一致、渠道不变的前提下,向水稻核心示范区倾斜,充分发挥项目的综优势。
(三)加强系列化服务。广泛开展技术培训和指导工作,建立技术人员分片包干、驻点指导责任制,确保每个村有1名以上农技员全程驻点服务。创新服务方式,以县乡农技推广体系为主导,协同企业、科研机构和专业作组织,大力推进“五统一”专业化服务,全面提高示范区建设的组织化程度和社会化服务水平。
(四)加强考评与监管。完善核心示范区建设绩效考评办法,开展核心示范区测产验收和年度考评,并将实施效果作为水稻产业提升行动评比表彰的重要依据。加强核心示范区供种、生产和补贴资金发放等环节的监督管理,强化种子质量抽检,规范市场供种秩序;强化凭证审核,确保补贴资金安全运行、发挥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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