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实施意见》和“五五”普法规划,以学校为主阵地,加强法制教育,增强遵纪守法意识,有效地预防违法犯罪,进一步推动师生学法、用法的热潮,以“弘扬依法治教,普及法律知识,共建和谐校园”为主旋律,形成学校依法治校、教师依法执教、学生遵纪守法的和谐氛围。特拟定本实施方案。
一、活动目的
通过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在全社会营造关注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关心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帮助青少年掌握与自己学习、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增强青少年自护意识和防范能力,使青少年养成学法、知法、守法的良好习惯,达到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目的,将青少年教育成为维护社会稳定的积极力量。使广大师生明辨是非,崇礼守法,使法律内化为学校、教师和学生的基本行为准则,提高广大教职工和青少年学生思想道德素质,为打造教育强镇、构建和谐官渡做出新的贡献。
二、活动时间
9月1日—12月25日。
三、活动形式
开设法制课,举办法制报告会、法律故事会、案例分析会、青少年心理健康报告会等互动活动,参观法制教育基地、法制教育图片展览,开展现身说法、情景训练等体验活动,举行法律知识、守则、日常行为规范竞赛、“与法同行”文艺表演等实践活动。
四、活动内容
重点学习宣传《宪法》、《刑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义务教育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食品卫生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以及禁毒、环境保护、互联网上网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对学生进行法律启蒙和法律常识教育,培养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分辨是非能力,养成遵纪守法习惯。
五、组织领导
为确保本次活动的顺利开展、有序推进,切实加强活动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校法制宣传教育月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六、活动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9月1日至9月5日)
各中小学要拟定活动实施方案,召开校务会议和教职工会议,成立领导小组,进行动员部署。
(二)活动实施阶段(9月6日至10月20日)
1、营造浓厚宣传氛围。学校要利用校园广播、网络、板报、升旗仪式、班团(队)会等宣传教育阵地,设立法律宣传橱窗、开辟法制宣传栏、张帖法制挂图、播放法制教育影片、悬挂横幅标语、开辟校园网“法律进学校专栏”等,加强学校法治文化建设,通过深入开展形式多样、富有成效的“法制教育宣传月”活动,在校园中营造学法、用法的浓厚氛围,对教师、青少年学生进行法制教育,发挥学校法治文化建设在法制教育中的积极作用。各中小学要大张旗鼓地开展宣传活动,具体要求:各校张贴一条横幅、十幅标语,办好一期法制教育宣传专栏,各班办好一期法制教育黑板报、开好一次法制主题班会、组织好一次法制实践活动,每位教师于10月20日前写好一篇法制心得体会。
2、全面开设法制教育课,抓好学生课堂法制教育。坚持发挥学校课堂在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基础性和主渠道作用,建立全面系统的学校法制教育课程体系,使法制教育成为学校全面落实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学校要制定法制教育计划,明确课时安排,根据《义务教育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实施纲要》及有关要求,把法制教育纳入课程范围,积极开设《法制教育》地方课程,选用义务教育地方课程学习指导书目中的法制教材,根据实际编写法制教育校本教材,学期课时数量不少于5课时。做到有教师、有教材、有教案、有记录。要充实教学力量,切实做到教材、课程、师资、经费“四落实”。同时,充分发挥品德与生活及品德与社会课在法制教育中的重要作用,要在相关学科教学过程中根据青少年学生身心成长的特点和接受能力,渗透法制教育内容,把传授知识和法纪教育融为一体,不断提高法制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3、建立和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网络。一是聘请学校兼职法制副校长,开展法制专题讲座。各中小学聘任法制副校长到校开展一次讲座(以后每月一次),做到有讲义、有记录、有活动图片资料。二是通过开办家长学校、设立家校联系卡、举办学校向家长开放日等形式向家长宣传法律知识和科学的教育方法,提高家长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更好地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三是深入开展“小手大手互牵活动”,推动学生和家长互动式的法律学习。通过“每周法制一题”、“每月每个同学讲一个法制故事”等方式,使青少年学生学到法律知识的同时也带动家庭法律知识的学习。四是集镇学校要配合有关部门加大对学校周边环境清理整治力度,严格执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积极与公安、工商、文化等部门联合采取专项整治行动,为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4、举行青少年心理健康报告会。做到有讲义、有记录、有活动图片。
5、专题教育。组织收看法制教育专题片,开展观后感征文比赛活动。
6、举办“与法同行”文艺汇演活动。
7、多项活动并举。学校要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系列活动。举办一次法制教育图片展;开展一次《法制教育辅导读本》的读书活动;开展一次法制教育征文竞赛活动;开展一次法纪知识竞赛活动;举办一次模拟法庭。不断创新活动载体,努力提高教育实效,进一步提高青少年知法、学法、守法、用法能力。
(三)活动总结阶段(10月21日至12月25日)
1、健全制度,完善机制。各校要建立健全学校法制教育制度、工作调度制度、工作督查制度、经验交流制度、学法培训制度、学法登记制度等各项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法制教育宣传”工作的长效机制建设,坚持不懈地开展“法制教育宣传”活动,为学校健康和谐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2、加强指导,树立典型。学校要根据青少年学生群体的实际需要,有针对性地加强分类指导,积极探索“法制教育宣传”的新方法、新途径,切实增强工作实效。及时发现典型,培植典型,树立典型,推广典型,总结典型经验,注意用典型影响和带动“法制教育宣传月”活动的开展。
3、总结经验,报送信息。各班级要对本次教育活动进行认真总结,形成专题材料(含方案、总结、专题资料、图片等)存档备查,并于12月25日前将材料和电子文档学校政教处。并及时对这次“法制教育宣传”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好典型、好做法、优秀征文刊登、报道。
4、检查考核,评比表彰。从各班级或教师中各推荐1名作为先进个人候选人,于12月28日前将其先进事迹材料报送学校政教处。同时,学校对班级进行考核,将法制宣传教育考核结果列入班级管理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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