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
受委托人:杨子兴山东智祥律师事务所律师
现委托杨子兴在我(单位)与纠纷一案中,作为我方委托代理人参加诉讼。
代理人代理权限为:
壹:一般代理。
贰:特别授权。进行和解,承认、变更、放弃诉讼请求,提起反诉或上诉,代为调解,代为撤诉,代签、代领法律文书,代领案件款项等。
本委托书有效期限自即日起至止。
20xx年月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