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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方案

2020-02-08 来源:小侦探旅游网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校园阅读,提升校园阅读质量,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切实发挥课外读物培根铸魂、启智润心的育人功能,引导广大中小学生增强综合文化素养和精神文明素养,提高审美情趣,争做社会主义时代新人。

  (二)基本原则

  坚持育人为本,方向正确。课外读物的推荐与选用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要严把政治关,树立正确的价值导向,助力学生成为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时代新人。

  坚持五育并举,全面发展。要着眼于学生全面发展,围绕核心素养,紧密联系学生思想、学习、生活实际,满足中小学生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等方面的阅读需要,全面发展素质教育。

  坚持统一管理,学校主责。区级教育行政和业务部门要充分发挥监督、指导、检查作用,指导学校营造健康、和谐、文明的校园阅读生态。中小学校要全面落实课外读物进校园工作的主体责任,负责学校的课外读物推荐、遴选、审核工作,做到严格把关,凡进必审。

  二、组织机构

  (一)石景山区中小学课外读物进校园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石景山区中小学课外读物进校园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教委主任任组长,相关行政科室及业务部门共同构成。负责协调各部门分工,统筹负责全区中小学课外读物进校园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学校课外读物进校园工作领导小组

  各学校成立校级课外读物进校园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成员由教育教学、后勤采购、图书馆等负责人共同构成。负责本校进校园课外读物的推荐、遴选、审查等工作。

  三、课外读物范围

  依照教育部《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附件,以下称《管理办法》),本方案所称的课外读物是指教材和教辅之外的、进入校园供中小学生阅读的正式出版物(含数字出版产品)。

  四、工作举措

  (一)建立校园课外读物推荐报备制度

  学校向学生推荐课外读物原则上每学年初进行一次。推荐前,须进行审查和备案。具体环节分为初选推荐、分组审读、集体评议、公开公示、上报备案。学校课外读物进校园工作领导小组要组织教育教学干部、各学科教研组长及骨干教师、图书馆管理人员提出初选目录。初选通过后,安排各学科组相关人员进行分组审读,对所选书目按照《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所述推荐原则、标准、要求进行全面把关。集体评议环节,学校要召开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集中听取评审意见,经领导小组一致评议并签署意见后,确定本校课外读物进校园推荐阅读目录。学校推荐书目确定后,每年9月要上报区教委基础教育科备案,并向学生家长公开,坚持自愿购买原则,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学校不得组织统一购买。

  (二)建立课外读物进校园监督检查机制

  学校针对进校园课外读物需做到“凡进必审、凡用必审”,筑牢课外读物进校园的“防火墙”,做好推荐目录的区级备案。区教委责任科室及相关业务部门定期开展抽查和专项督查,并将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纳入教材工作机制。区教育督导部门也要将课外读物进校园有关情况纳入督导检查范畴,发现问题立行立改,对于存在《管理办法》第十三条中违规情况的.,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三)推进校园阅读良好氛围创建

  课外阅读是学生自主学习的重要方式,有助于学生开阔视野、自我发展。学校要大力倡导学生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可设立读书角、读书栏等,优化校园阅读环境,推动书香校园建设。学校要不断创新形式,积极开展阅读工程、整本书阅读、读书交流会、名师大家进校园等丰富的校园阅读活动,但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销售课外读物。通过家委会、家长会等机制发挥家长在学生课外阅读中的积极作用,营造家校协同育人的良好氛围。鼓励学校建立阅读激励机制,采用适当的形式表彰阅读活动表现突出的师生。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主体责任

  课外读物是重要的教育资源,对于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时代新人发挥重要支撑作用。加强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有利于提高中小学生课外阅读质量,有利于课外读物与课程教材形成整体育人合力,有利于构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格局。各学校需进一步提高政治认识,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充分意识到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一把手要亲自抓,以实际行动推动制度完善和工作落实,营造良好的校园阅读生态。

  (二)落实管理要求,加强监督检查

  学校要落实主体责任,制定校级工作方案,细化和落实各项任务。在做好日常规范管理的同时,要加强对教师和学生科学使用课外读物的教育。区教委将健全目录报备和监督检查制度,畅通群众和社会监督渠道,定期对备案书目进行入校抽查,并配合市教委开展专项督导,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挂账督办,对敷衍塞责、违纪违法等问题依法严肃处理。

  (三)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

  区教委宣传部门、各学校要善于通过网络新媒体,立足区域和学校特色,加强校园阅读品牌建设活动的社会宣传,引导广大中小学生培养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的阅读习惯,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促进书香校园、书香社会的构建,助力争创全国文明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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