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部处、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xx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现就xx年劳动节放假安排及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xx年5月1日至5月5日放假调休,共5天。其中5月1日(星期五)为法定节假日,4月26日(星期日)公休日调整至5月4日(星期一),5月9日(星期六)公休日调整至5月5日(星期二)。
二、4月26日和5月9日照常上班、上课(其中4月26日上星期一的课程,5月9日上星期二的课程)。
三、不能停止科研、生产等工作的单位,要安排好值班。
四、各单位要切实做好节日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加强应急值守,安排工作人员到岗值班,并安排领导作为值班负责人带班,确保信息畅通;要认真做好办公大楼、教学大楼、住宅区、学生宿舍等的'安全保卫工作,尤其要注意防火和防盗,消除安全隐患;遇有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节日期间学校有关部门统一值班电话如下:党办85282216、校办85280011、学生处85280082、研工部85280065、国际教育学院85280037、人事处85280042、后勤处85280111、保卫处85280110、校医院85280120)。请各单位按照附件格式于4月23日前将本单位节日期间的值班安排表通过OA协同报送至校办秘书科,届时将统一汇总后在OA通告栏公布(联系人:林哲珣,电话:)。
五、请全体师生员工节日期间自觉遵守上级部门、当地政府和学校关于疫情防控的相关管理规定,注意安全防护,减少出行,外出必须佩戴口罩,避免参加聚会和集体活动,度过一个文明、平安的节日假期。
校长办公室
xx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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