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20xx年,格尔木市落实中央和省级专项环保资金3亿多元,实施了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等4个重点项目。累计投资3.76亿元,对水泥、盐湖化工行业重点企业自备电厂实施脱硫、脱硝和除尘改造;完成生态保护红线现场核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考核自查、唐古拉山镇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编制工作,划定生态红线面积4.04万平方公里,占全市国土面积的33.9%。
其间,全市共出动环境执法人员2078人(次),检查各类工业企业及建设项目897家次,下达《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决定书》34份,对20起环境违法案件进行查处,处罚金额累计435万元,将1起环境违法案件移交司法机关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受理并及时调查处理环境信访案件52起,办结率100%。今年,格尔木市将继续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将20xx万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用于燃煤锅炉“煤改气”工作。
会上,督察组要求各有关部门要继续做好国务院环保督察迎检工作,以最坚决的态度、最严格的制度、最有力的措施,推动我市环境保护、生态建设和绿色发展迈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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