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丙方:
身份证号码:
根据 判决书,债务人 应支付甲方 元(大写: 圆整), 但债务人丝毫没有履行还款义务,甲方因工作繁忙无暇讨收,故委托乙方向债务人 讨债。经甲乙丙叁方商讨协定,达成以下委托讨债合同条款:
一、甲方委托乙方向债务人追讨全部赔款 元人民币。
二、甲方支付乙方的报酬事债务人实际支付所到账户金额 %,(百分之 )
三、乙方无权直接向债务人 收取钱款,所还款必须交给甲方或甲方代理律师或直接汇到甲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四、乙方无权转让此讨款和合同。
五、甲、乙双方协商的讨款时间以乙方出具得授权委托书上载明的时间为准。在此期间内,乙方负责完成甲方委托的工作,如遇到难度较大切案情复杂或甲方提供线索材料不全、有误等多种因素,虚延长得,甲方双方另行协商延期时间。
六、乙方在向债务人讨债得过程中,甲方概不负责乙方的人身安全。
七、甲方已向乙方明确表示不得采用违反犯罪之手段收取债务,否则,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八、甲方需提供真实有效的基本线索,并保证所提供材料来源的合法性,如甲方所提供资料线索不真实及违法之处,所产生的法律问题由甲方负责。
九、丙方保证乙方不侵占债务人支付的款项(乙方工作人员未经甲方而授权私自收取债务人还款将视为乙方侵占),如因乙方侵占债务人还款致使甲方遭受损失,丙方应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债务人还款之本息及甲方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交通费、差旅费、律师费等。
十、丙方承诺将以自己所有的全部财产承担保证责任,即使丙方只有一套房屋供家庭居住使用,如需承担保证责任,丙方仍同意司法机关将其变卖或拍卖以清偿债务。
十一、丙方承担保证责任的时间不以本合同或授权委托书约定的时间为限,即乙方在任何时候侵占债务人还款,丙方均应承担保证责任。
十二、其他约定:
甲方签字:
乙方盖章;
乙方代表:
丙方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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