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庆祝祖国生日,陶冶学生艺术情操,提升学生诗歌朗诵水平及语文素养,展示青春活力,营造朝气蓬勃、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经学校研究决定,将在国庆节到来之际开展以“爱国、爱校、爱家”为主题的诗歌朗诵比赛活动,为使活动有序高质地进行,特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内容和形式参考
1、内容要以歌颂祖国、歌颂党、歌颂家乡、热爱校园、热爱生活的诗歌或散文诗,倡导结合实际的创作。
2、形式可多样,可以是独诵、双人朗诵或小组朗诵、集体朗诵,可适当配音乐和表演(音乐拷到FTP“国庆节诗歌朗诵”文件夹里,文件名为班级名),形式尽量多样化,但要突出朗诵,朗诵可脱稿也可看稿,倡导脱稿朗诵,脱稿的将进行适当的加分。每个节目的时间不超过5分钟。
二、活动的有关事项如下:
1、参加对象:全体学生。
2、程序:9月21日始选体裁、内容和形式,选定朗诵人员并组织排练;9月26日把参赛节目表按年级报德育处,德育处将在9月28日组织抽签,确定比赛出场顺序。9月30日下午正式比赛。比赛结束后,将朗诵的作品交至德育处存档。
3、比赛时间:9月30日下午午1:40—4:10
4、比赛地点:东操场
5、会场布置:蒋校长 贺主任 赵主任
6、会场秩序:学生会当日值日同学 各班班主任
7、主持:李李老师组织培训主持人(在初二学生中荐选)
8、音效、摄像:张主任
9、评委:非班主任语文老师
10、统分:贺主任、闫主任
11、颁奖:高校长、蒋校长、赵主任、薛主任
12、评分办法:本次演讲比赛中采用100分制进行评判,要求正确的思想内容和完美的表达形式相统一。每个节目表演完毕后,评委当场进行分析评分,统分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其余的平均分为选手最后得分。为使公平公正,前三位的节目统一打分,从第四个节目开始亮分。
13、奖项设置:评出一等奖3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6名。分别给该班加3分、2.5分、2分。其他参赛班级各加1分。
三、其他注意事项
1、参赛选手必须遵守相关规定,按时参加开会、抽签、比赛。
2、选手参赛必须使用普通话,倡导脱稿朗诵,并富有感情色彩及丰富的肢体语言。
3、每位选手比赛时间限定在3—5分钟内,如果超时或不足,评委将适当扣分。
4、比赛顺序由抽签决定,中途不变更顺序,比赛需紧凑进行,选手上场迟到1分钟视为弃权。
5、参赛选手必须严格遵守比赛规则,在比赛过程中,若有疑义,由评委会裁定。
6、全体学生要遵守会场纪律,做文明观众,对每一位选手的比赛都给予热烈的掌声鼓励,没有班主任准许不得提前退场或中途走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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