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方(简称甲方):
承包方(简称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特制定如下条款: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韶山市石忠片区保障性住房工程(二期)
2、工程地点及栋号:
二、承包方式
乙方包括所有泥付工内粉刷劳务人员承包及内粉刷架搭设。
三、承包内容及工具
1、乙方在施工中的灰桶、扁担、锄头、铁铲(甲方提供和灰机适量斗车)。
2、承包本项目从正负零至屋面层所有内粉刷、地面、厨房厕所、楼梯踏步等。
3、结算按地面面积算三层面积(内保温不在本项目结算范围内)单价按地面平方,若在20xx年4月20日之前竣工,按每平方叁拾元计算(30元/m2)。若未按时完成,则按每平方贰拾捌元计算(28元/m2)。
4、主体需要凿除的地方,应提早三天通知甲方。
5、一层地面回填,大面积修整归甲方负责,小部分修整乙方需做到做地面的标准,所有地面混泥土需达到施工规范标准。
6、本项目质量达到验收标准,如要修补的地方,乙方应及时修补,乙方没有及时修补,甲方相关费用在本项目工资中扣除。
7、工程完工日期:
四、付款方式
施工中支取零用钱,本项目完工后,付齐本项目总工资的百分之五十,其余验收合格后付清。
五、乙方施工中不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指挥造成工程返工,所有费用由乙方负责,在需要赶进度,甲方要求乙方增加劳务人员而乙方不能达到,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所做了的项目按百分之五十结算,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挠别的施工队伍施工,其工资本项目验收后才付清。
六、做到安全施工,不得擅自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如违反而造成的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负担。
七、文明就餐,按时就餐。
八、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二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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