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
甲方: 项目部
乙方:
根据《合同法》,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 材料名称、型号规格及质量要求等
注:l、表中单价指含装运费等的到场价。
2、本合同单价为:
固定价
可变价 变动约定:1)本合同开始执行后,前 个月不得变动:2) 个月后,若市场价格在本合同基础上上浮 %(不含)后,单价在本合同价基础上上调 %作为结算价,每 月调一次:3) 个月后,若市场价格在本合同基础上下浮,则以市场价作为结算价。
其它约定
3、表中的数量结算时以实际使用的为准。
二、 供货时间(供货计划):
l、 合同供货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 一次性供货的:于 年 月 日前送达指定地点。
3、 分批次供应的:由甲方于每月 日前将下月需求计划通知乙方,乙方按甲方要求及时供货。
三、 送货地点:
四、 合同结算
1、合同供货时前 个月不结算,以后每月25日前双方结算一次,核对无误后乙方开票入账,逾期的未结算入账的材料收料单据作废。
2、资金的支付以甲方计量款到位情况,由甲方安排。最多支付乙方开票入账金额的 %,余下 %待合同结束后一天内结清,再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待合同结束后 天内一次性结清。
2、 合同结算一律使用银行转帐支票等票据结算,不使用现金结算;结算时乙方需提供合法的有效发票(或票据)。
五、 材料包装:
六、 材料验收
1、 验收标准:甲方按照第一条中的“质量要求”条款进行验收。
2、 材料到甲方指定地点后,由甲方材料人员在现场进行数量验收,并由甲方质检部门抽样试验检测。
3、 若经甲方质检部门抽样试验检测结果为不合格,则乙方所供同期同批次材料一律视为不合格,甲方不予接收。
七、乙方应加强人员的安全教育,人员及设备的安全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八、违约责任
1、 支付违约金:乙方应完全服从甲方施工人员及甲方业主和监理的安排和管理,按照甲方规定的时间、地点和程序进行作业,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甲乙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不履行或中途终止合同,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元。
2、 赔偿损失:如果乙方未能保质保量供货,造成甲方中断施工或返工,乙方应赔偿所造成损失的 %,数额以监理工程师核准的为准。
3、 一切与本合同有关的纠纷如不能友好协商解决,则提交 仲裁(或诉讼)。
八、 其它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可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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