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切实加强我区建筑安全生产,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做到警钟长鸣,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到安全无小事,安全重于泰山,有效地遏制我区建筑工程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现汇报我局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建筑安全工作汇报。
一、依法行政,严格施工许可
所有建筑工程,开工前必须依法办理立项、规划、设计、设审、土地、质监、监理、安监、招标等手续,经审查符合条件,方可审批。
二、强化监管,确保建筑工程安全
(一)有针对性、有重点地实施现场监管
针对建筑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对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的高空作业、悬挑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的使用、建筑施工用电、深基坑支护、高大模板支撑体系、临边防护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作为我们监管的重点。
(二)创新和完善监管措施
1、施工前施工企业必须编制好较大危险源的专项施工方案,对超过一定规模的较大危险源的施工方案还必须组织专家论证。
2、针对不同的施工阶段,我站安全监管人员分别对基坑支护、模板支撑系统、建筑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分部分项安全工序进行巡查。
3、房屋主体结构验收之前,我局组织人员对安全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脚手架、起重机械设备以及临边防护,对达不到要求的工程一律进行停工整改,工作汇报《建筑安全工作汇报》。
4、督促各责任主体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推进企业从“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转变,逐步形成由施工单位进行日常安全生产务实性检查,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进行日常安全生产监管的体系。
5、进一步完善和深化细化对施工现场行为的监督和检查。在检查中将施工现场监理单位人员持证上岗及人员到位情况,施工单位资质、项目经理资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管理人员资格和特殊工种上岗证书列为监管重点。
三、加大宣传培训力度,提高人员安全素质
1、加大宣传力度,宣传建筑行业法律、法规、规章及质量安全强制性,要求建立标准工地现场宣传培训,不断提高建设施工单位法律意识、安全意识、责任意识。
2、加大安全培训,组织安全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人员参加宣传安全生产培训,培训合格发放上岗证,方可持证上岗。
四、深化安全专项整治,消除安全隐患
通过日常监管和安全检查,对施工中出现的安全隐患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整改期间并指派安全监管人员现场督促,经验收合格,整改到位,方可复工。
五、存在问题
我局安全生产管理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安全形势依然严峻,主要表现在责任单位,安全意识不强,安全投入不足,安全监管存在盲区,主要是重点工程和园区企业,我们担心加强监管会影响投资环境,影响工程进展,存在畏难情绪,监管起来缩手缩足,力度不够,有待今后加以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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