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环保执法能力建设的提案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环境污染问题特别是历史污染累积问题也日益凸显。造成环境污染的重要原因之一是环境保护执法不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关注环境保护工作,新环保法实施后,国家各有关部门开始力推环境负面清单政策,尤其关注对企业的监督性监测结果和企业的环境守法信用,为守法企业创造公开透明的竞争环境。在此背景和趋势下,环保执法能力和效果成为使法律“落地”,维护企业公平竞争环境的首要制约因素。
一、环保执法能力现状和问题
一是人员不足。x年,我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量为36.9万个,规模以下的工业企业数量更是数量众多。此外还有大量涉及粉尘排放的建筑业工地、涉及油烟治理的餐饮企业。面对数量如此巨大的执法对象,环保一线执法人员数量严重不足。据统计,x年我国环保系统共有21.2万人,其中环保机关人员5.3万人(占25%);环境监察人员6.3万人(占29.6%);环境监测为人员5.8万人(占27.3%)。在一些区县,环境监测大队的人数仅在个位数,却需要管理上千家企业。从工作量上看,执法人员担负着十几部环保法律法规、数十项环保标准的执行任务,有些地方还要负责核实企业的各种排污数据等很多额外工作。此外,还有很多工业企业特别是规模以下企业以及非法企业藏匿在山区或偏远农村,前往监测以及执法的时间成本、人力成本很高。
二是执法人员专业素质不够。环保执法对执法人员的环境保护专业知识要求较高。但基层环保部门学环境出身的执法人员并不多,真正跑一线的很多年轻人更是缺乏系统的行业知识、环保专业知识及执法经验。在队伍专业素质方面,专业人员少、持证上岗人员少、独立操作仪器人员少“三少”现象在基层环境监测站十分普遍和突出。环境保护涉及各行各业,工业行业门类众多,工艺技术产品千差万别,环保治理设备层出不穷,这都对环保人员的行业专业知识有很高的要求。
三是执法装备不足。目前,环保部门依然未被列入执法部门序列,其执法用车、设施等配备受到直接影响。有些地方特别是县级环保部门,执法设备设施落后,缺乏相应的技术手段。大多数县级财政没有环保能力项目建设经费预算,没有环境监管业务运行经费,导致仪器装备无法购置,上级配置的仪器设备难以更新、维护和正常使用。基层环保部门环境应急体系不完善,应急监测数据库、应急环境监测仪器配备薄弱,环境预警检测手段不足,缺乏对污染事件应急监测和快速诊断能力;乡镇企业导致农村环境问题日益突出,乡镇一级的环保机构基本处于空白,大多数乡镇没有环保机构和专职人员。
四是环保执法强制力不足。由于法律未授予环保执法人员直接的强制执行权力,没有工商、税务、公安等部门拥有的扣押、查封、冻结、没收等权力,因此,环保执法人员经常会遇到消极抗法、暴力抗法现象。由于环保执法专业性强,执法人员自由裁量权过大,缺乏对执法人员有效的监督和检查机制,滋生相关腐败,环保执法的公正性公平性也颇受质疑。同时,还存在部分领导环保意识不高,以发展经济为由干预环保执法等现象。
二、加强环保执法能力的建议
一是清楚定位环保部门职责。重新考虑环保部门定位,将更多的机关人员调剂到环保一线执法岗位。聘用环保执法协管人员。建议探索将环评、环境规划等可以社会化的职位进行社会化,调整出来的编制调剂到环监部门。环保部门通过管好企业污染物出口这一关键的环节,倒逼企业自行选用先进的环境污染预防和治理技术装备,促进企业环保成本的内化,创造有利于守法企业公平竞争的市场。
二是加大培训力度。根据新形势下环境管理的需要,制定环保监测和执法人才培养及引进规划,加大环保业务知识技能培训和演练力度,切实增强培训实效,不断提升基层环境监管人员整体业务素质和能力,定期考试,考试合格才能上岗。优化环保队伍结构,严把人员入口关,引进环保专业人才,提高环境监测机构专业技术人员比重。建议执法时分行业配备相应的行业环保专家,执法人员也要分行业学习行业技术工艺知识,探索执法人员分行业培训,培训获得行业执法资格后可以相应行业企业进行执法。
三是加大环保执法检测监测仪器装备的配备。开展详细调查,列出基层环保部门必备环保监测、执法设备、防护装备清单,国家财政出资为基层环境监测机构尽快配备能够基本满足常规监测及污染源监督性监测需求的仪器设备,有针对性地配备应急监测设备和符合执法要求的交通工具,配备应急指挥、通讯、现场调查、防护等设备装备,实现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市、县三级环境应急联动。
四是加大环保执法队伍反腐力度。在国家强力反腐的大背景下,各级纪检系统、司法系统要加大对环保执法系统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大针对环保执法队伍的反腐败力度;环保部门要强化反腐倡廉教育,坚决整肃借环保执法检查进行吃、拿、卡、要的行为,打造一支专业素质强、政治素质硬的环保执法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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