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突出重点,实施食品放心工程
1、开展了食品、保健品专项整治。成立了专项领导组,制定了具体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严密安排部署了专项整治工作。先后4次对食品卫生进行专项检查、8次对保健食品进行了监督检查,依法对市直管昂生医药集团、长治市医药公司、得仁大药房等32家经营单位依法进行了监督检查,均未发现文件要求查处的保健食品,圆满完成了食品、保健品专项整治任务。根据《山西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xx年健康相关产品卫生监督抽检工作计划的通知》(晋卫监〔20xx〕14号)要求,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制定了《20xx年全市食品卫生监督抽检计划》,5月份共抽检冷冻食品60份,其中57份合格,合格率95%,对不合格的批次产品均进行了没收与销毁。
2、开展节假日食品市场专项监督检查。元旦、春节期间向市直管餐饮单位下发了《20xx年春节加强食品安全的通知》并开展了两节期间食品卫生专项监督检查工作,重点检查餐饮业餐具清洗消毒保洁情况,食品经销单位的索证情况和是否经销“三无”产品,过期变质食品、假冒伪劣产品等。“五一”黄金周期间,国庆、中秋节期间分别向十三县(市、区)下发《关于加强“五一”黄金周卫生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加强20xx年国庆、中秋节期间食品、公共场所、饮用水卫生监督的通知》,重点对市直管单位和旅游景点周围的116家餐饮单位进行了卫生监督专项检查。通过检查有力地打击了非法生产、经营的违法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净化了食品市场的卫生环境。
3、食品样品、餐具采样抽检工作。对市直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食品样品采样,采集34份样品,31份合格,合格率91.2%,餐饮单位餐具消毒效果监测采样285份,合格254份,合格率89.1%,对于不合格批项产品依法进行处理,并对该同类同件产品进行复检,查明原因及时整改。
4、开展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定。根据长卫监字〔20xx〕72号文件,重点对餐饮业开展量化分析评定工作,目前已对70家餐饮单位进行了量化评定,其中A级单位1户、B级单位36户、C级单位17户,余16户新办证从业单位均实行了量化分级管理。
5、经常性卫生监督工作。坚持对市直管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巡回卫生监督,监督340户次,监督覆盖率100%,监督频率达4次/户,对发现问题及时出具卫生监督笔录和卫生监督意见书并提出整改意见和要求。
6、全力以赴做好重大活动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积极参加突发事件的处理。为了确保重大活动期间的食品卫生安全,我所食品卫生监督员对负责接待的餐饮单位的工作流程严格把关,有效保证了重大活动的食品卫生安全。参与重大活动食品卫生监督24次,出动监督人员50人次,累计55天。其中国家级重大活动7次,省级10次,市级7次,有效保障了重大活动的顺利进行。目前共参加处理3次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分析科学、处理准确、认真负责,均未发生死亡病例。
四、整顿规范相结合,狠抓医疗市场专项整治。
1、深入开展打击非法行医,规范医疗卫生市场秩序。成立领导组,制定了《长治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详尽布置落实了专项行动工作任务。先后5次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学习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精神。按照整顿和规范相结合的总体思路,分阶段、分步骤进行了打击非法医学美容、打击出租承包科室等专项行动。针对24所医疗机构的执业范围,执业资格,出租、承包科室,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对十一个县(市、区)的2351名卫技人员的执业资格,执业范围进行了检查,发现跨类别执业45人,3名非卫技人员,针对存在问题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立即整改的要求。在打击非法行医过程中,共出动执法人员140人次,检查持证医疗机构68户,清除无资质的药房坐堂医9人,没收价值约6000元的药品、医疗器械等,对长治市金海医院超范围诊疗、长治市红十字脊椎医院无资格行医进行了行政处罚,罚款7000元。对复兴花园贾永刚诊所非法行医进行了取缔。对取缔困难、拒不整改的钉子户、难缠户我们采取与公安部门联合执法,新闻媒体曝光等措施,起到了震慑作用,取得了明显效果。
2、开展采供血、临床用血安全专项整治。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血液安全监督检查的通知》和根据市卫生局《非法采供血液和单采血浆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安排,我所于9、10月份开展了对全市采供血机构、临床用血机构血液质量及安全用血专项检查。全面了解和掌握了我市采供血机构、临床用血机构的基本情况。对市管一级以上医疗机构、采供血单位进行了监督检查。对我市中心血站,康宝生物制药厂的两个单采血浆站从基本情况、血源管理、血液(浆)的存储和运输、血液(浆)的发放和供应、疫情管理、废物处理六个方面进行了监督检查。对市管一级以上医疗机构的临床用血工作,从基本情况、血液来源、血液入库核对和储存、紧急用血四个方面进行了严格监督检查。共出动监督人员192人次,检查单位27家。通过此次专项检查,强化了医疗机构临床用血安全意识,规范了我市采供血机构依法执业行为,规范了医疗临床用血及采供血机构的管理。
3、加强日常卫生监督检查。3月份开始对所辖医疗机构的执业范围、人员执业资格、传染病疫情的报告、疫情控制措施、计划免疫工作、消毒隔离制度及医院感染控制执行情况等进行了严格的监督检查。对市医院、和平医院等7所医疗机构进行了检查,下达14分现场监督笔录和监督意见书。同时对7所医疗机构的消毒质量进行了监测采样,采集样品256份。根据《传染病防治法》、《消毒管理办法》的要求,开展了消毒产品检查。向市直医疗机构、十三县(市、区)下发了《关于对全市消毒产品进行监督检查的通知》。我所重点对市区范围内的超市、卫生用品批发零售企业、眼镜店等23个消毒产品经营单位索证、建档及卫生用品存放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共查7种消毒产品、300余种产品,3份不合格,合格率90%。
五、全面监管,加强其他公共卫生监督。
1、建设和完善了卫生许可便民受理大厅。实行了“限时审理,限时答复”,开展了为从业单位代办一次性报批服务,实施“一个窗口对外、一条龙服务、一次性办结”的一站式服务,受到广大从业单位的赞誉。截止目前,共登记166家,受理140户,办理卫生许可证112家,其中新办证43家(食品21家、涉水8家、公共场所14家),发放宣传资料60多份、办证所需资料目录单180余份。
2、场所科卫生监督监测。对公共场所从业单位进行了现场卫生监测和卫生技术指导,加大了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力度。坚持对市直管从业单位单位进行巡回卫生监督,共监督90户次,监督覆盖率100%,对直管公共场所的空气质量及微小气候监测232份,合格226份,合格率97.4%。根据国家和省卫生行政部门安排,开展了化妆品专项整治工作,3次对化妆品进行专项检查,监督检查了68家专店(柜)、美容店的化妆品,共检查化妆品100余种,各类化妆品360瓶(袋),查处非法化妆品12瓶,圆满完成了化妆品专项整治任务。6月初,对我市7家游泳场所进行了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了游泳场所的卫生管理、卫生制度、设备运行、消毒、健康体检等。
3、涉水卫生监督监测。加强了对市政供水、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桶装水的供水水源进行了全方位的监督,我们坚持管理、防护、水质三位一体的监督原则,将现场卫生防护和水质监督同时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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