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茂高速改扩建项目的各项施工任务已接近尾声,回顾总结近三年来的财务工作。我带领G65财务部全体同事紧紧围绕我处的发展方针,认真组织会计核算,规范各项财务基础工作。站在财务管理和战略管理的角度,以成本控制为中心,资金收支为纽带,不断提高财务服务质量的同时,在本项目的施工建设过程中做了大量专业细致的工作。
(一)产值情况
G65项目的中标合同价为13250万。截止到20xx年12月20日第25期计量,累计完成计量121532万,材料调差累计额3056万,合计完成产值124587万。产值累计完成金额占合同价的百分比为94.03%。累计收到业主拨款118629万,质保金累计扣款6896万,农民工保证金扣款995万。
(二)、会计核算情况
开工至今累计报送财务月报表30份、季报表10分、年报表3份。完成工程结算成本入账81709万。累计支付工程款79787万,约1500笔。累计装订凭证192本。
严格按照集团公司的文件进行“二费”核算,按规定累计计提专项储备.按要求进行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及核算。按照文件要求,累计归集研发费用。并超额完成集团公司下达的归集任务。
债权债务情况,截至目前暂未发生坏账准备,客户账面未出现到挂账等超额支付现象。个人借款也按月进行及时清理及报账。
(三)、成本控制情况
从x年初,我项目部开始采用目标成本责任制,按月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处机关年初下达项目成本经济责任指标,财务部按照会计科目和计量清单列表对相关经济责任指标进行了分解,制订了成本核算方案并按季度编制经济活动分析报告。在财务执行过程中,严格控制各项成本费用,严禁各项费用超出年初既定值。
财务部每月度汇总收入、成本与费用的执行情况,按月进行经济活动分析,汇总各项成本数据,并且每月底会同各责任单位分析经营情况和指标的完成情况,协助各责任单位负责人加强经营管理,给相关决策者提供科学参考。
(四)、实施“一金三制”农民工工资管理具体落实情况
本年度自项目开工后,我项目部依托业主,联合兄弟施工标段在工商银行包头东河支行共同开立了农民工代发工资专用账户。账号:。业主累计扣农民保证金2431元。截止11月底累计发放农民工工资总额2379万。累计发放2408人次。严格百分百落实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制、代发工资制、工人实名制。
(五)、利用税收优惠政策进行税务策划降低成本费用情况
我项目合同金额1325004935.00施工所在地为鄂尔多斯市地区,根据施工跨度范围管辖税务局分别为:国家税务总局鄂尔多斯市铁西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达拉特旗税务局以及国家税务总局达拉特旗开发区税务这3家税务局。
项目中标初期,经过实地考察,这三家税务局在城建税这个税种的税率上有细微的不同,分别为7%,5%,和5%。根据中标合同金额,在东胜区铁西税务局预交税款需要交纳1701841.20的城建税,在达拉特旗开发区税务局预交税款需要加纳1215600.86的城建税。税差486240.34元。可以为单位节税486240.34元。(不含材料调差,含材料调差节税更多)后经过与局财务分管外经证的王勇强沟通,将我项目外经证报验至达拉特旗开发区税务局,后续缴税陆续为单位合理规避了该笔纳税成本。截止目前已在该税务缴纳了24期税金。共缴纳增值税及附加税合计286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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