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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诚信考试的演讲稿范文集锦

2022-12-11 来源:小侦探旅游网

  亲爱的同学们:

  你们好!

  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转眼间,你们又到了一个学期的中间,就要开始期中考试了。首先,我要预祝你们在考试中取得优异的成绩,考出自己的水平,检验自己的所学,查漏补缺,不断完善自己的知识体系和加强自身的学术修养。其次我想跟大家谈谈一个耳熟能详的话题,那就是“诚信”。

  自古以来,考场上少不了的二字,便是诚信。“诚信做人,诚信考试”,说出来就像是天经地义一般平常。诚实守信是每个学习者所应遵守的准则。自古以来,读书人都是以节操为本,以诚信为基。我们法学院的学生更应该传承民族美德,树立道德新风。

  康德曾经说过:“这世界上只有两种东西能引起人心深深的震动。一个是我们头上灿烂的星空,另一个是我们心中崇高的道德。”而今,我们仰望苍穹,天空仍然明朗,内心那些崇高的道德法则,有些却需要我们再次呼唤。诚信就是其中之一。李白说“三杯吐然诺,五岳倒为轻。”形容诚信的分量比大山还重。孔子说“人而无信,不知其可”意在“没有诚信的人,几乎是不能想象的”。卢照邻说“若有人兮天一方,忠为衣兮信为裳”,更将诚信提升到了一个立身于世无它不可的境界。中国文化充满诚实守信的传统,并把诚信当做最基本的道德品质。对于何为诚信,想必大家都很清楚。简言之,诚信就是做人的道理。“诚,信也,信,诚也”,“诚者,真实无妄之谓”。我们说一个人讲诚信,就意味着待人处事要真诚,讲信誉,信守诺言,“诚者,天之道也;思诚者,人之道也”。就像人文社科领域的很多终极价值一样,诚信与公平、正义、乃至于法本身,都简约而深邃。其实,从小到大,各位同学的父母师长,就以最朴素的语言告诫你们,人要诚实,不要欺骗。它也是你们背诵的滚瓜烂熟的学生守则上必不可少的一条。诚实信用其实伴随着我们的成长。

  同学们,我相信,你们之所以选择人民大学,选择人大法学院,你们一定都有着对真知的渴望、对法律的信仰、对公平正义的追求。可是,不久以后,你们就会发现,现实也许不尽如人意。例如学术界的学术不端事件、学生考试作弊以及种种欺骗社会的行为等;网络上广为传播的“彭宇案”、“郭美美事件”、瘦肉精事件等都关乎诚信问题;在社会生活中,长期不讲诚信、不重视诚信的结果,就必然会使人与人之间的道德纽带断裂、信任缺失,甚至出现老人倒在路上,扶还是不扶,国人陷入纠结,出现已经无人敢去搀扶的现象;也出现了因怀疑红十字会的诚信,很多人不再向红十字会捐款、献血等等问题。诚信的大面积坍塌,意味着整个社会的道德导向出了偏差,维持正义的社会基础秩序遭到破坏。清末的曾国藩曾说:“窃以为天地之所以不息,国之所以立,贤人之德业之所以可大可久,皆诚为之也”。同学们,进入法学院学习,你们一定会接触到法学所有部门都必然涉及的一个问题——诚实信用。立国之本是宪法,而立人之本是诚信。诚信是一切道德赖以维系的基础和根本,人离开了诚信,其他道德原则就只能流于形式。而对于我们法律人而言,诚信更有着特殊而重要的意义。众所周知,法律是调整社会关系的规范,法律人是社会秩序的创建者和社会良心的维护者。在今天这样一个充满变化、充满期待也充满冲突的社会转型期,法律人坚守诚信,必将有利于理性良善社会文明的形成,必将会带动和督促社会风气的好转。如果连法律人也不讲诚信了,整个社会势必秩序混乱、行为失范,陷入道德无底限的状态。因此,作为人大法律人,我们要始终恪守诚信,坚持原则,无论我们面对的是何等的诱惑,遭受的是何等的困境,我们都要以真实的人生态度从容度过,不欺人、不自欺,做到无愧于天地良心。

  诚信是一种社会道德,同时也是基本的生活规范。请每一位同学不要为任何不讲诚信的行为找借口,切记“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修学不以诚,则学杂;为事不以诚,则事败”。校园里的作弊、抄袭,进入社会就可能做出欺骗、徇私枉法的事,因为本质上,它们都是一种失信的行为。而且,每一位学生个人的诚信与否,从小的方面说,关系到个人名誉,关系到父母多少年含辛茹苦的养育是否成功。从大的方面,则关系到我们人大法学院的声望,乃至社会对法律的信任,乃至整个国家的前程与未来。纵观历史,没有一个不讲诚信的人能够取得成功,没有一个不讲诚信的企业能够发展壮大,也没有一个不讲诚信的国家能够真正兴盛强大。

  同学们,建设法治国家并非一朝一夕之事,培养诚信品格亦非一蹴而就之功。诚信对于身处法治共同体的大家而言,具有更加重要的意义。“兰生幽谷,不为莫服而不芳;君子行义,不为莫知而止休”。诚信是最质朴的品质,它不像勇敢那样受人钦佩,也不像聪明那样让人羡慕,她是那样的平淡,那样的质朴,默默的完美着我们的人格,净化我们的灵魂。从进入人大法学院的那一刻起,你们的一生,已经注定与中国的法治面貌,中国的良善风气息息相关。充满社会责任,受人尊重的人大法学院,应当高举诚信之大旗,在提升中国法学水平、裨益立法司法实践的同时,成为社会良好风气与高尚追求的楷模。更确切地说,你们,已经成为赖以维护社会正义的事业的一部分。一份合同,一次审判,通过千千万万法律人对职业信仰的坚守,对法治理念的维护,我们就能传递诚信的星火,守护诚信的底线。“不受虚言,不听浮术,不采华名,不兴伪事”。唯有从每一位人大法律人做起,从我们一个学院做起,诚信的火焰才能熊熊燃起,温暖芸芸众生,辐射华夏大地,我们的民族,才能在经历了艰辛探索之后,不仅在政治、经济上进步,更在思想观念、社会风气上充满正气和希望!

  同学们,还记得海涅的诗句吗?“生命不能从谎言之中开出灿烂的鲜花”。我真心的希望同学们的生命能够在诚实信用之中开出灿烂的鲜花来!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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